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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中央选举委员会发表公报 最高苏维埃选举胜利结束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八的选民参加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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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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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中央选举委员会发表公报
最高苏维埃选举胜利结束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八的选民参加选举
【新华社十八日讯】塔斯社莫斯科十八日电:苏联最高苏维埃中央选举委员会发表关于三月十四日举行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选举结果的公报。
公报说:中央选举委员会收到了各选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结果的最后材料。这些材料说明:所有选区的选民总数达一亿二千零七十五万零八百一十六人,参加选举的有一亿二千零七十二万七千八百二十六人,即占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八。
各联盟院选区投票选举共产党和非党联盟的候选人的选民有一亿二千零四十七万九千二百四十九人,即占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七九。投票反对联盟院代表候选人的有二十四万七千八百九十七人。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有六百八十张选票作废。
各民族院选区投票选举共产党和非党联盟的候选人的选民有一亿二千零五十三万九千八百六十人,即占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八四。投票反对民族院代表候选人的有十八万七千三百五十七人。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有六百零九张选票作废。
中央选举委员会的公报接着列举了关于各加盟共和国进行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选举的结果的详细材料。
公报接着指出: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民族区中的各民族院选区共有九百五十三万四千一百五十个选民,参加投票的有九百五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一人,即占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八。这些选区中投票选举共产党和非党联盟的候选人的选民有九百五十万零三千八百零七人,即占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六九。反对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民族区提出的民族院代表候选人的有两万八千七百二十二人。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有四十二张选票作废。
公报说:中央选举委员会分别研究了各选区的材料,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条例”第三十八条,登记了所有一千三百四十七个选区选出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
公报的最后一部分是当选为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代表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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