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兴农富民之路——游仙区实施农业产业化小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地方经济

  兴农富民之路
——游仙区实施农业产业化小记
立杨太福
种养难、买卖难、致富难,这些困扰农民多年的问题,正在四川省绵阳游仙区部分地方得到解决。
在游仙区的土地上,你会发现,石马、小枧、松垭、涪江东岸一线正在经历着一场“白色革命”,2万亩塑料大棚培育出的优质蔬菜茁壮成长;沉抗、魏城、刘家一带7.5万亩优质蚕桑气势恢宏;魏城、小枧大片大片的枇杷园、雪梨园蔚为壮观;石板、白马、新桥、魏城,到处可见鸡鸭成群、猪牛满圈。
游仙区农民依靠农业产业化这只大船,在市场海洋里扬帆远航。近两年,游仙农民人均年收入以200元以上的幅度递增,产业化发达乡村的农民,年递增不少于500元,万元户、10万元户成千上万地涌现。
游仙区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得到了省委、省政府肯定,被列为四川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建设试点区(县)。
笔者发现,游仙区农业产业化的模式蕴含着不同寻常的分量。它比其他某些类似模式更具特殊意义和丰富内涵。它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通过建基地、搞公司、办企业、设市场等等方式,把千家万户农民连接起来,形成各种农业产业。许多地方公司与农户的联系是松散的,基本是收购和被收购的关系,市场风险基本由农民消化和承受,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仍然不能安全地转化为商品。游仙区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和农民成了新的利益共同体,改变了过去那种农户承担市场风险,龙头企业独享利益大头的局面。
游仙区农业产业化目前已形成三大类型,六种形式。第一类是紧密型,即公司与(企业)农户签订稳定的购销合同。公司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有一定物质、资金、人力投入,企业或农户按合同向公司交售农副产品,由公司组织销售。它包括3种形式:一是公司加加工企业加农户。这种形式把“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体现得最为充分。二是加工企业加农户。三是养殖场加农户。白马养殖场提供珍禽种源,今年300农户养珍禽15万只,农民获纯收入45万元。
第二类是半紧密型,即公司与村社(农户)有明确的经济合同关系,在风险利益上都有一定联系。其形式主要是公司加村社加农户。如区种子公司与村社签定制种合同,向农户提供种子、技术等单项服务,生产由农户自己负责,公司按合同收购种子。
第三类是松散型,即公司与农户有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但没有合同约束。其形式,一是精加工企业和粗加工专业户加农户。如梓州板鸭厂,既向专业户收购半成品,又直接向农户批量收购原料。由于长期协作关系,双方在产品质量、规格上都能达到默契。二是批发市场加运销加农户。
游仙区委书记左代富说:“过去,我们老是号召农民发展生产,可是农民老是吃市场的亏。因为分散的农民没有能力把握市场风云,干部也不敢包打天下。解决这个矛盾最终要靠产业化。”根据产业发展思路,区委区政府领导承包、蹲点,负责协调,发挥了服务体系的作用,保证了农户利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