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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历史性审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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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7
第6版(国际)
专栏:国外特写

  韩国的“历史性审判”
本报记者徐宝康
8月26日中午12时10分,韩国汉城地方法院对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以及其他14名参与“12·12军事叛乱”和“5·18内乱”的被告进行了一审判决。当身穿黑色法官礼服的汉城地方法院审判长金荣一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宣读:“判处全斗焕死刑,判处卢泰愚22年6个月有期徒刑”时,法庭旁听席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汉城自昨晚起阴雨连绵。今天上午,汉城地方法院门前一片紧张的气氛。韩国各大电视台、报社及外国记者早已云集在此。来自光州等地的民间团体纷纷在法院门口高举“严惩全斗焕、卢泰愚”的大幅标语,并呼喊口号。为避免发生意外事件,法院周围布满了防暴警察。
上午10时10分,审判长金荣一宣布开庭,身穿3124号囚衣的全斗焕和身穿1042号囚衣的卢泰愚先后走到被告席上。为掩饰紧张、惊慌的心情,全斗焕和卢泰愚互相轻轻地握了握手,两人目光呆滞,全斗焕摆出一副要“抗争到底”的姿态,把头高高地仰起,但腿却在不住地发抖。卢泰愚在一闪一闪的闪光灯前低下了脑袋。
法庭上,审判长用了近两个小时宣读了长达9万字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对“12·12”事件”、“5·18事件”以及全斗焕、卢泰愚秘密资金案分别作了定性。判定“12·12事件”是全斗焕、卢泰愚等发动的一场“军事叛乱”,“5·18光州事件”是一场破坏宪政秩序、镇压民众,为最终夺取国家政权的“内乱”。全、卢在执政期间大搞秘密资金,是典型的利用职权进行“非法蓄财”的“受贿”行为。
判决书说,自今年3月11日对全斗焕、卢泰愚等16名被告开庭审判以来,经过26轮审讯和取证,全、卢等被告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全斗焕犯罪事实判处其死刑,并罚款2259亿韩元。根据卢泰愚的犯罪事实和本人认罪态度及其在执政期间的某些表现,判处卢泰愚2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罚款2838亿韩元。法庭上还根据罪行轻重分别判处余学圣等13名前军事将领4年至10年有期徒刑,1人无罪释放。
韩国两位前总统在法庭上同时被判重刑,这不仅在韩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而且全斗焕被判死刑还开创了韩国宪政史上的先河。当地舆论称之为“历史性审判”。当法庭对全、卢等作出宣判后,韩国各界纷纷表示支持和欢迎。执政党新韩国党发言人立即发表评论说,对全斗焕、卢泰愚的宣判表明金泳三政府消除腐败的决心。在野党国民会议和自民联发言人也发表评论认为,法庭对全、卢的宣判是历史的必然,它证明任何用武力非法夺取政权的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光州的市民获悉判决后说,全斗焕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这一判决恢复了我们光州人民的“名誉”。
根据韩国法律,汉城地方法院对全、卢等被告作出一审判决后,还要经过上诉、二审等程序,最终由大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本报汉城8月26日电)
(附图片)
一些来自韩国光州的群众8月26日在汉城地方法院门前举行示威,呼吁判处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重刑。新华社发(共同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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