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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公布三起大案审理结果七名抢劫、杀人罪犯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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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8
第4版(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三起大案审理结果
七名抢劫、杀人罪犯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河南、安徽、四川3省法院对三起持枪抢劫及杀人案件的审判结果。张振奇、裴广丽等7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已在当地执行枪决;涉及3案的其他罪犯被分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
河南省许昌市刑满释放人员张振奇、苗国才伙同苗国长、王献增、张军甫等人,自1992年8月至1996年1月间,先后窜至河南许昌、禹州、长葛等地,持自制手枪猖狂抢劫作案36次,开枪打死8人,打伤10人,劫走各类车辆13辆以及现金等物,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在抢劫作案过程中,张振奇、苗国才惧怕同伙代水全揭发其罪行,开枪将代打死后浇上汽油焚尸灭迹。张振奇、苗国才、苗国长3犯还购买炸药,企图炸毁公安机关,报复公安人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爆炸(预备)罪,三罪并罚,分别判处张振奇、苗国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爆炸(预备)罪,二罪并罚,判处苗国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王献增、张军甫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裴广丽、张永义、张世清、刘世文等人,均系河南省息县农民。裴广丽1992年9月流氓滋事砍伤他人后负案在逃。今年5月1日,裴广丽、张永义、张世清等人窜到浙江省杭州市,密谋在开往河南省的客车上抢劫旅客钱财。5月2日早晨,裴广丽等人携带自制手枪、尖刀等作案工具,窜上杭州开往河南新蔡县的长途汽车。当晚9时许,汽车行至安徽省肥西县路段时,裴广丽等人鸣枪威胁旅客:“都把钱掏出来,谁动打死谁!”张永义、张世清、刘世文等人持刀对旅客逐个强行搜身。他们动辄用刀砍,用枪柄和啤酒瓶砸旅客头部,打旅客耳光,猥亵妇女,全车40多名旅客被洗劫一空,个别旅客藏在鞋底里面的钱也被搜出来。有位旅客声称身上没钱,裴广丽、张永义等人丧心病狂,把该旅客按在地上,用刀在其脸上、腹部连划数刀,抢走其身上仅有的路费160元和手表。当车经过六安市收费站时,裴广丽等人用枪柄或啤酒瓶猛击旅客头部,威胁旅客低头装睡觉,扬言“谁不睡觉打死谁!”威胁司机“不准吱声,枪子不认人”。裴广丽等人见抢的钱不多,声称“车上都是穷鬼”,反复多次对全车旅客强行搜身,抓摸女旅客身体。共抢劫现金9000余元及金戒指、BP机等物品,犯罪气焰十分嚣张。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判处裴广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张永义、张世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刘世文犯罪时不满18岁,依法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原四川省綦江县工人刘昌沛,在“严打”期间顶风作案。今年6月17日凌晨2时,刘昌沛携带火药枪窜进綦江县綦南供电局汽车修理厂内进行盗窃,在被门卫发现并呼叫报警时,开枪将门卫打死。6月20日凌晨,刘昌沛又窜上县交警大队办公楼行窃时被发现,再次开枪将值班干警打伤。重庆市中级法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一、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昌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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