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的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30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
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
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
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的决定
(1996年8月29日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4月26日在上海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