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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陕西加强普选人民法庭工作 保证了各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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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20
第3版()
专栏:

安徽、陕西加强普选人民法庭工作
保证了各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陕西两省在基层选举工作全面展开的同时,加强了普选人民法庭的工作,保证各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已建立了四百六十九个普选人民法庭,陕西省仅关中地区三十三个县就已建立了八十八个普选人民法庭。
安徽省建立的普选人民法庭,在基层选举中已受理了几千件有关选民资格问题的诉讼案件。巢县清涧区的十个乡原有四百多件有关选民资格的悬案,经过人民法庭协助审查,很快都得到解决。合肥市东郊区官塘乡在审查选民资格时,部分群众曾要求剥夺那些思想作风有缺点的妇女的选举权利,后来经过人民法庭向群众讲解了选举法的规定,使她们一样地参加了选举。人民法庭同时严格地判处了那些企图窃取选举权利的未经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和破坏选举的反动分子。芜湖市环城区未经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张少康,在选民登记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成份,并窃取了代表候选人的资格。经过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到张少康原籍进行调查后,最后剥夺了他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陕西省许多县的普选人民法庭都按照普选工作进行的各个阶段,规定了法庭的具体工作步骤。如在人口调查、选民登记和审查选民资格时,法庭便协同选举委员会和公安、检察机关,对选区内未判决的刑事犯、管制分子和缓刑、保释及提前释放的人犯,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其有无政治权利。同时配合选举委员会和工作组,宣传普选的意义和普选人民法庭的任务,启发群众检举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和对选民资格问题提出诉讼。为了便利人民诉讼,该省各地普选人民法庭都划定管辖和巡回区域,并用通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普选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使广大群众受到了有关选举的法纪教育,提高了选民参加普选的热情。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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