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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教育法》执法检查四川依法治教实现三个增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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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0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教育法》执法检查
四川依法治教实现三个增长
本报成都9月5日电记者魏玉凤报道:由吴阶平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日前在四川省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教育法》中关于教育投入规定的落实情况。
四川省在落实《教育法》有关教育投入规定的工作中,财政拨款努力做到了“三个增长”。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拨款为5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0%,同期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为23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14%,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0.06个百分点。生均教育事业费与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都有所增长。同时,该省狠抓教育附加费征收的落实与管理。1995年全省共征收各项教育附加费13.3亿元,比上年增长39.3%,占教育总投入的13.4%。其中,农村教育费附加,省政府明确规定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由乡财政所征收,实行乡征县管。1995年共征收7.92亿元,比上年增长26%,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占应征数的80%。
据了解,1995年,四川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教育经费征管用的审计工作,以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效益。
四川省在贯彻实施《教育法》的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为教师办实事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其中效果最好的是实施“广厦工程”。从1984年开始,截至今年5月,全省已投资11.2亿元,修建教职工住房3.48万套,共291万平方米。目前,全省城镇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由1994年7.5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各地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短短的几天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两路,深入到重庆、绵阳、雅安等地市的一些县、乡(镇),听取了当地领导汇报,察看学校、走访教师家庭,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共同总结各地贯彻《教育法》的经验和措施,并调查了《教育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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