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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监督 务求透明沈阳市工商局推出执法公示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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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接受监督 务求透明
沈阳市工商局推出执法公示制度
本报讯记者唐维红报道:为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率先在全国行政执法部门中推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他们通过新闻媒介将该局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执法程序、工作标准、办事形象要求、办事期限以及违章的6项处罚规定和29部监督举报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明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依照公示制度,工商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行公务,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时,须向当事人说明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执法人员自身如有违章行为,要追究其责任,从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直至撤职、开除公职。公示制度还将办理工商登记或其它法律事宜的时间大大缩短。例如办理各类企业开业登记只需7天,而它的法定期限是30天。
据了解,该局规范了岗位责任、工作程序和执法职权后,减少了执法不廉的机会;建立和完善了制约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连带制度,即对管理和执法不到位的人员,按照上挂下连的规定,一律追究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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