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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须三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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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09
第10版(农村杂谈)
专栏:减轻农民负担大家谈

“减负”须三查
农民负担是否真正减轻,不能只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无“三乱”回头,而且要注意搞好三项督查:
一查村集体经济是否有发展。有些地方尽管严格执行了国务院有关农民负担不超过上年度人均纯收入5%的规定,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止步不前,并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有效的“减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非但不能从集体经济中增加自己的收入,反而随着乡村财政任务的逐年增加或超前发展社会公益事业需钱,不得不额外“挤汁”。
二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有虚夸。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年初定目标,年终看报表。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交帐”显示政绩,喜欢在统计报表上做文章,往往不切实际地拔高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在这种虚夸了的人均纯收入基础上收取的统筹、提留,即使不超过《条例》规定的比例也让农民苦不堪言。
三查有关收费管理使用是否违纪。有些地方的村干部并没有把向农民收取的费用用于发展集体事业,而是花在请客送礼上;还有些乡镇截留、挪用甚至私分收缴的有关管理费和各项清理中的罚没收入。农民对这种中饱私囊的现象深恶痛绝。
江西省上高县纪委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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