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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怎样安排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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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23
第2版()
专栏:

农业生产合作社怎样安排生产
燕 凌
在农业生产合作社里,那么多人在一起,怎样做活呢?会不会弄成“一团乱麻”一样,各样事情缠搅不清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在单干的时候,这块地种什么,那块地种什么,今天做什么,明天做什么,自己都想好了;要下地的时候,一家人临时一分工,就可以了。在互助的时候,户数不多,而且每块地怎样种基本上还是各户自己做打算。农业生产合作社就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家的土地和劳力、畜力都统一起来使用,这个家务比单干和互助组都要大得多。那该怎么办呢?有办法。要把社里的生产顺顺当当地搞好,办法有三条:一条是订计划;一条是组织劳动力;一条是建立责任制度。
订计划——做打算
订计划,就是做打算。比如:社里都要种些什么庄稼?那一种庄稼种在那块地里?用什么品种?要比过去增产多少?为了增产要做些什么事情?要修些什么水利?要怎样改良土壤?要怎样修整地形?要添置什么农具?要喂养多少牲口?要积攒多少肥料?要种植多少树木?要怎样改进技术?要发展什么副业?农业、副业加起来,一年能有多少收入?都要在一年开头的时候就打打算盘。
一年的计划订好了,还要在每个农事季节开头订出一季的计划。因为一年的事情总难想得那么细致,一年的计划只能给大家指出努力的目标和大体的办法。没有总目标不行,那样大家就不知道是奔向什么地方去;光有总目标也不行,还得把每一段路怎么走都打算周到。比如,春耕开始以前,就要订出春耕春种的计划;夏锄以前,就要订出夏锄、夏收、夏种的计划;秋收以前,就要订出秋收、秋种的计划;秋收以后,就要订出冬季生产的计划。季节计划里边,要把各种活计的数量、质量、时间、劳动力的使用、改进技术的具体办法都订出来。农业基本建设的计划和副业生产的计划也可以按季订,和农业生产计划配合起来,以便统一支配劳力、畜力和资金。
每季订了计划以后,还可以订出每个小段的计划,也就是四五天到十来天的计划。小段计划里,要把这几天里的整活、零活都安排好;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谁做这件,谁做那件,什么时候完成等等,都要事先弄出个头绪。这就叫做“长计划,短安排。”有了短安排,整个计划的实现就有保证了。
有了全社的计划,各个生产队(或组)还要订出自己队(组)里的计划来。有了队(组)的计划,什么人做什么事也就更清楚了,就更不会“乱”了。
这样是不是太麻烦了?其实也不比在互助组和单干的时候麻烦太多。打算是谁都要做的,正经的庄稼人那个也都要有个做庄稼的打算。“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一世穷”,是大家常说的。不过有人打算得好,有人打算得不好就是了。在农业生产合作社里,打算得是要比过去更多一些,因为人多智广,打算得也要比过去更好一些。为了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稍“麻烦”一些也是值得的。才建社的时候,计划可以比较简单一些,方面也不要包括的太多;渐渐地有经验了,就可以订得更详细一些了。
订计划是不是由社长(主任)或者社里几个干部订呢?他们自然应该多负一些责任,更多用一些心思,可是订计划决不是少数人包办。社里的干部可以提出初步意见,但必须发动全体社员大家讨论。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智慧集中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把计划订得大家满意;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对社里的事情都更关心;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都充满信心为实现计划而努力。
订计划是不是空想?不是。订计划是要看着社里的具体条件来订的。不可能做到的事,就不要订进去。订进去实现不了,大家就会失望,以后对计划也就不那么认真了。计划也不能订得太低;凡是社里能办到的事,就要订进去。目标太低了,不费一点力就可以办到,也就失掉订计划的意义了。
订了计划是不是就不能更改了呢?是不是除了计划上规定的事别的任何事都不能干了呢?不是的。如果情况变了,经过大家讨论同意,计划是可以改变的。办社还是新事情,刚起头,大家经验还很不够,一年的一季的计划到半路要改变是难免的。即使要改变,有计划还是要比没计划强。计划也只是包括社里的主要的事情,并不把社员个人的活动都包括进去。比如:社员要有一些家庭副业劳动,要在自留地上种一些菜,要走亲戚等等,社里都是要照顾到的。社员自己要做的不愿意包括到社里的计划里的事,是不能勉强他们包括进去的。
组织劳动力——配班子
有了计划,还得有人做。社里人很多,就得把劳动力组织好。
组织劳动力,就是配班子。比如:那些人做地里活合适,就分到田间生产队里去;那些人养牲畜、家禽合适,就分配到畜牧生产队里去。如果牲畜不很多,不需要一个生产队,也可以把各种副业放在一起组织成副业生产队;如果社比较大,土地比较多,可以分好几个田间生产队,队下面还可以再分组。比较小的社,当然就不必这样分了。
不管怎么分,都要把有领导能力的、有技术的、劳力强的,搭配开,每队(或组)都要有。感情比较好、比较对脾气的人能不能分到一块呢?可以适当照顾,可是也不能谁想怎样办就怎样办;如果劳力强、技术好的都到一个队里,别的队却缺少劳力强、技术好的人,就不好了。那样生产搞不好,对大家都是损失。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最好把党员、团员适当地分配到各个队或小组。
组织劳力,不要贪大架子;要按照社的大小,生产上的需要,社里的土地、劳动力的多少,过去的集体劳动经验怎么样,来决定适当的组织形式和分工办法。最初可以简单一些,渐渐地可以更细致一些。一下子弄得很复杂,表面上看很“科学”,可是大家没经验,生产上也不需要,就会反而对生产有害处,至少也会使社员们觉得太麻烦、不方便。
配好班子以后,做起活来就可以比较有头绪了。可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劳动力怎样使用也得有一定的制度。
最初,可以先实行生产小组临时分工的制度;就是把全社每一段农活临时分给几个生产小组来干;干完了这一段农活,要再干别的活的时候,可以按别的农活的具体情况,重新分工。
社员们有了一些按组分工的经验了,就可以实行常年固定的生产组或队的按季节包耕制,就是把生产小组或生产队固定起来,那些人是一个组或者
一个队,一年之中不再变动;社里的农活,规定出来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算多少劳动日,按季节分给各个组或队包下来;提前完成了,仍然给记原定的劳动日数。
社员们有了较多的包耕的经验,大家愿意再加改进,就可以实行各生产组或队常年包耕包产制,就是把一定的地段包给每一个生产组或队,规定一定的产量,由每一个组或队包下来;那个组或队超过规定的产量的,按一定的办法奖励他们;如果离规定的相差很远,就要看是什么原因:看是因为那个组或队没有好好生产,还是因为受了天灾,或者是别的什么缘故,看情形加以处理。
不管采取那种组织形式使用劳动力,都要经过社员充分的民主讨论;奖励和处理的办法,也都要由社员大会公议决定。
建立责任制度——定规矩
建立责任制度,就是事事物物有人专管,并且定出规矩来。社里的事情很多,公共的财物也很多,如果各样事情和物件没有人专管,没有个规矩,有些事情就会没人负责,有些东西就会乱用乱扔,就会发生“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情形。
要建立些什么责任制度呢?这也要看各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地说,有这几种责任制度是一定要建立起来的:
一、领导分工责任制度:主要是指管理委员会的分工,主任管什么事情,副主任管什么事情,各个委员各分管什么事情,谁管生产、谁管财务、谁管政治教育、谁管技术等等,都要分得一清二楚,专职专责。不过,也要简明易行,不可太复杂,也不要虚设名目。
二、生产责任制度:比如,田间生产队管那些事情,畜牧生产队管那些事情,副业生产队管那些事情,队长管那些事情,各个队员各管那些事情,都要划分清楚。
三、牲畜饲养和使用制度、农具使用和保管制度:每一头牲口、每一件农具,归谁饲养、保管,怎样分配使用,都要有专人负责。
这些制度,不但要规定专人负责,还要规定负多大责,不负责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要定出规矩来,定出劳动纪律来,订出奖励、惩罚的办法来。这些规矩是保护全体社员的利益的,是为了和无故缺工、误工、窝工、耽误农时、损坏或浪费公共财产等等现象作斗争。这些规矩要经过大家民主讨论规定出来,也要大家自觉地遵守。这些规矩决不妨害每个社员的正当的自由。
有了责任制,分了工,个人分工以外的事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呢?如果临时发生了什么事故,该管这个事的人不在这里,别人看到了也还是应该管的;别人的事情做不完,自己先做完了,也还是应该帮忙的。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家的利害是完全一致的,大家应该随时随地发挥集体主义的精神,把社里的每一件事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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