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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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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26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

  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黄文虎沈建国
52年前,毛泽东同志在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的会上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的讲演,科学地阐明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52年后,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准确理解和实践这一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内涵
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不单纯是一个政治概念,同时也包含着道德要求。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为人民服务这一道德要求,体现在共产党人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所进行的艰苦卓绝、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之中,体现在共产党人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爱民为民、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联的鱼水深情之中,体现在革命队伍内部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同志式关系之中。经过共产党人的长期实践和有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日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认同和接受。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给为人民服务注入了时代内容。
一是强调对他人和社会的奉献。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为人民服务就“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求人们在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人民整体)利益的关系上,首先以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实现他人和社会利益为基本行为准则。《决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
二是提倡人们对他人和社会奉献的同时,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毛泽东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要“反对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邓小平同志强调:“人是需要一些个人利益来从事生产的,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为人民服务并不排斥正当的个人利益,它强调的是要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正当利益;在满足和实现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同时,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他人、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自觉地做到前者服从后者。正如《决议》指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在经济活动中,国家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利益,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经济利益;同时引导人们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三是强调为他人、社会服务可以有不同层次的要求和不同形式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社会各个不同的群体,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不可能是绝对一致的,它包含有不同的层次。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无私奉献精神。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要求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更当如此。江泽民同志也指出:“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领域强调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情况下,在思想领域越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导向,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无私奉献精神。要紧紧抓住为什么人这个根本问题,帮助干部战士懂得立身做人的基本道理。”《决议》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必须履行的道德规范,而这一道德要求在全社会也是应该积极提倡的。提倡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意味着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不需要或不应该有个人正当利益,而是指为他人、社会服务时不以获取个人利益为条件。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为人民服务主要表现在为他人、社会服务的同时,获取个人正当利益,做到以义取利,义利结合,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可见,为人民服务既伟大又平凡,既高尚又普通,它并非高不可攀,而是可以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
为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性
有的同志认为,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奉行的是物质利益原则和等价交换原则,提倡为人民服务似乎与此不太协调。这种看法,实质上是没有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提倡为人民服务的内在统一性。
市场经济是同比较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联系的一种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者自己消费,而是用来交换,市场主体的利益是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的。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自愿交换,交换双方都以能获取各自的利益为前提。所以,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把追求自己的利益与交换方的利益结合起来。谁要想通过市场为自己谋求更大的利益,谁就应当更好地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即为他人、为社会更好地服务,否则,自己的利益难以或无法实现。当然,这种交换行为的平等互利性要求实现到何种程度,是由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在全社会提倡为人民服务道德准则,而且为实现这一道德准则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国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的。这就决定了,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一切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的道德观都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消极、破坏因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每一个人,虽然分工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大家都是国家的主人。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总体上是一致的,三者利益矛盾只是表现在有时不能同时充分实现或者不能同样充分实现。这就决定了通过商品交换获得的利润或利益主要是按社会主义原则来分配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都为他人、社会服务,每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社会服务的同时,享受着他人和社会对他的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等不道德行为,不仅同市场经济交换原则的客观要求相违背,更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准则相背离。当然,为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统一性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实现的,其实现程度与是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及其实施程度有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不健全、不被遵守的情况下,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会诱发部分人产生损人利己的动机和行为。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现实意义
一是进一步明确道德建设的性质和方向。一个社会提倡的、并为全社会遵循的核心道德规范,集中反映了这个社会制度及其社会人际关系的实质。“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行为准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道德的核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为人民服务行为准则,则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人际关系的实质,体现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统摄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具体道德规范,因而对社会的全面进步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二是有助于全面加强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道德建设,逐步提高全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倡导为人民服务,不仅能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生活中的各方面利益关系,而且有利于形成高效廉洁的政治生活、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和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提倡为人民服务,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防止把经济活动中的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在社会文化生活中,提倡为人民服务,有利于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服务者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自觉地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在人际关系方面,提倡为人民服务,有利于克服市场行为泛化到人际关系上,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疏远、冷漠等倾向,形成互助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所以,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具有广泛的包容性;明确这样一个核心,各方面的具体道德规范建设就有了灵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不同道德觉悟的人们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有利于引导人们的道德境界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发展。
三是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市场主体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一些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这些行为严重地瓦解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平等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等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除了依靠法律的强制作用外,还必须发挥道德规范的作用。目前,经济生活中大量不触犯法律、但有失公正、公平的行为,是法律难以管到的。这只能通过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和调节。所以,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助于抵制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以权谋私等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完成这一系统工程,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的示范作用。毛泽东同志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邓小平同志指出:“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最有力的道德教育,必将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们的党员干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倡导者和领导者,更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实践者,其道德人格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只有加强党员干部这个示范群体的道德建设,才能引导、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境界。
其次,积极营造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道德氛围和舆论环境。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调节作用是通过激起人们的羞耻感、荣誉感,并依靠公众舆论的力量来实现的。所以,舆论工具必须明确赞成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提高人们辨别是非、善恶、美丑能力,大力弘扬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大力谴责唯利是图、损公肥私、坑害他人、见死不救、见危不扶、见困不济的现象和行为,积极营造扬善惩恶、健康向上的道德氛围,促进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第三,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既离不开教育,也离不开法制。当前,要特别注重利用法制来规范人们实现利益的行为,健全市场法规体系,加强有关政策、制度的配套,让各个市场主体明确求利方式的可行与不可行,并对以非正当方式为手段的求利者施以法律制裁,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利益实现的约束机制。通过健全的法制和严格的管理,法律的外在强制就会逐渐转化为人们自律的内在约束,使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第四,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道德的,现实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实现方式,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也不尽相同,只有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确立体现为人民服务要求的不同层次的道德规范和评价标准,才能行之有效地调节和规范人们的不同利益需求及其实现方式;只有明确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并对人们积极实践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予以充分肯定,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履行为人民服务道德规范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引导人们的道德行为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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