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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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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2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务院批复同意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本报北京9月11日讯国务院近日批复,原则同意《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及其两个附件《“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由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印发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制订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抓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公布制度。对于《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的有关项目,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优先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和国家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九五”计划及年度计划。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和企业解决,国家在贷款、利用外资和经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是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重要措施,对实现“九五”期间和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意义重大。
(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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