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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广东贯彻劳动法初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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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
广东贯彻劳动法初见成效
本报广州9月12日电记者王比学报道: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曾宪林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于9月1日至12日,对广东省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广东省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尚需努力。
据了解,劳动法颁布以来,广东省认真组织学习劳动法,同时抓紧地方劳动立法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始依法得到保障,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全省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已有730多万名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全省上述企业职工总数的97.3%;新工时制度逐步实施,许多企业对生产进行了合理安排,加强了科学管理,其中国有和大型“三资”企业做得比较好;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得到保障;社会劳动保险开始起步,初步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检查中发现:一些台商、港商、韩国商人投资的企业和“三来一补”、私营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事故及隐患较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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