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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夫逃税案上公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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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3
第8版(体育)
专栏:

  格拉夫逃税案上公堂
本报记者刘华新
前几天,正当格拉夫奋战美国网球公开赛之时,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经过精心准备,开始对轰动各方的“网球女皇”格拉夫逃税案进行审理。
当天,法庭挤得满满当当,来自世界各地的摄影记者将镜头对准了这起案件的主要被告、格拉夫的父亲彼得·格拉夫。检察部门状告他伙同其财务顾问艾卡特在1983年至1993年期间,“有意识地”将格拉夫的4200万马克收入隐瞒不报,逃税近2000万马克。
检察院首先提起公诉,检察官舍普夫一一列举了格拉夫父亲的逃税事实:1989年阿迪达斯支付的230万马克赞助费、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提供的110万广告费、格拉夫从德国卫星电视一台得到的69.4万马克的收入,还有她参加德国网联组织的比赛获得的出场费……检察官说,格拉夫的父亲逃税近2000万马克,他是“利欲熏心”,故意犯罪。
格拉夫的父亲表情呆板,又略有些紧张。他在法庭上宣读了一纷书面辩词,承认所犯事实。他说,他一开始就想让女儿集中精力打球,但他也不想让女儿在交税方面“吃亏”,于是他想办法使纳税量“变得可以让人承受”。这等于是供认不讳。据报道,早些时候,格拉夫一家已经补交了2000万马克的税款。他说,他感到自己很愚蠢,他希望重新做人。
在众人注目的格拉夫本人是否知情的问题上,这位年近6旬的父亲替女儿起劲地开脱。他说,格拉夫与此事“毫无关系”,财务的事是他自己负责的。但是,同案被告、他的原财务顾问艾卡特则坚持认为,格拉夫是知情者。艾卡特的律师还要求格拉夫亲自出庭作证,称她不出场,审理不可能客观。
正在纽约的格拉夫通过律师发表了一份声明,称因为是亲属,有权回避。主审法官宣读了这份声明。
预计此案审理将经历数月,如罪名成立,格拉夫的父亲最多可能被判10年徒刑。
(本报波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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