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提倡“力争一次办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6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提倡“力争一次办成”
马善记
湖北枝城市近年来普遍推行“一次办成”工作法。此工作法规定:对基层来办的事,凡应该办的,急事及时办,难事设法办,力争一次办成;一次办不成的说明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务求二次办成;故意刁难基层达三次的,责令其交出印章。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这个市职能部门共为基层“一次办成”执照、签证等各种手续六万一千四百七十件,一次办成率达百分之九十二以上。当然,这个工作法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期坚持更需要付出努力,但他们提出的“力争一次办成”的工作态度很值得提倡。
长时间以来,一些部门养成了办事拖拉的习惯,本来一次就能办成的事,不跑个十回八回就是办不成。有时候,基层来办事的人急得团团转,一些工作人员却“饱汉不知饿汉饥”,在一边儿打哈哈,犹如“急中风遇上了慢郎中”。更有甚者,有的工作人员还故意刁难前来办事的人,使得不少办事者不得不打通“关节”。为什么明明可以一次办成的事往往办不成?主要原因是,有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逢事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有的则是故意设关置卡,雁过拔毛,填个表、盖个章,甚至回答询问都要收费;有的则属于体制的弊端,叠床架屋,互相扯皮。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它所造成的不仅是工作的延误,而且还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一个人或一件事被无端延误,固然是损失,但是整个社会形成这样一种积弊,则无疑会大大增加办事成本,造成巨大浪费。倘为举手之劳的事让人徒劳往返,耗尽精力,算一算,这时间和精力累加起来的损耗恐怕是惊人的。有些人就是怵头办事之难而违心地屈就多方“神仙”,有的外商到中国投资办厂也有同样的感受。声誉上的损失更难以计算。
我们经常讲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的标准。“力争一次办成”的工作态度恰恰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反,那种办事拖拖拉拉的“老爷”习气、“县官不如现管”的“衙门”作风,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则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事都可以一次办成。而是说,领导机关特别是职能部门应该有一种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体谅办事人的难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须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会有一些工作上生活上的事情要办。谁都经不起无谓的折腾,谁都希望应该办、可以办的事,能够顺利办成。推己及人,人同此心。问题是,要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道德,要推进廉政建设、革除制度上的弊端,要形成一个好的社会氛围,需要社会各方面都作出努力。当前,正在全社会开展承诺活动,我想,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承诺首先应该是对于应该和可能一次办成的事,不要让老百姓跑第二次、第三次。这既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