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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要我入保”,农民不愿入;如今,“我要入保”保险公司不敢保——农业保险面临危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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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7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过去,“要我入保”,农民不愿入;如今,“我要入保”保险公司不敢保——
农业保险面临危险
本报记者梅洪如
近几年,农险业务急剧萎缩,农业保险形势严峻。
据基本上包揽全国农险业务的中保集团财险公司(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部)提供的数据,1992年全国种养业保险总承保金额为811亿元,保费总收入8.2亿元;1995年总承保金额为500亿元,保费收入不足5亿元。时间不过3年,反映农险业务发展趋势的两项主要指标均下降了40%左右。同时,近几年新成立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均不做农险业务。
农民说,过去是“要我入保”不肯入;现在是“我要入保”保险公司不承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农业保险:风险大亏损多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据统计,1980年至1992年全国平均每年受灾面积177亿亩,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近年各地又频频发生灾害。自然灾害多发生在粮、棉、油主产区和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保险业务发展比较充分,这就更加大了农业保险的风险性。统计资料表明,从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到1993年12年间,全国累计保费收入28亿元,赔付支出30亿元,赔付率高达107%。加上各项费用开支,农业保险亏损总额高达6亿多元,亏损率为23%。
1991年江苏、安徽等省市发生特大洪灾,保险公司赔付支出28.7亿元,接近国家救济拨款和国内外社会募捐资金的总和。其中江苏省保险公司当年超赔挂帐3.4亿元,事后虽然努力消化,但至今仍挂着两亿多元帐。自然灾害频繁使农业保险“大保大赔,小保小赔,不保不赔”。于是出现了1992年以后我国农业保险迅速滑坡的严峻形势。
农业保险:责任与权利相悖
按理,农业保险风险大,赔付率高,收取的保费也要高一些,但保费高了农民又交不起。前些年,安徽省有的县政府希望保险公司把全县的水稻统统保下来。比照过去的损失率,人们算了一笔帐,每亩水稻需交保费5元。假设一户有5亩水稻,一季需交保费25元,双季则要交50元。这只是水稻一项,如果其他农作物、牲畜、家禽等都要保险,该交的保费就更多了。显然,从现阶段的农民收入水平来看,还承担不了那么多保费。这就产生了矛盾:农民需要保险,但经济承受能力较弱,交不起保费,这是造成农业保险难以大面积推开的重要原因。
农业保险体制不顺是造成业务萎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与其他险种捆在一起经营核算,农险亏损由其他险种经营利润补偿,若有结余,则和其他险种的盈利一起大部分上交中央财政。这样一来,农业保险的准备金积累不足,农业保险的后劲也就谈不上了。况且现在中保集团已转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坚持以效益为先,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经营体制已转换,农险亏损若再让其他险种背,这既不合理也做不到。在1995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金融行业作出了第一年亏损亮黄牌,第二年亏损警告,第三年企业领导要挪位的决定。内外压力迫使中保集团一部分财险分公司纷纷撤销农险机构,业务人员改行。
农业保险:出路何在
综观世界各国的农业保险,凡是搞得好的无不得到政府的财力支持和政策扶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农业保险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不能完全照搬。从我国情况看,农业保险应走农民互助合作保险、地方农业保险和国家农业保险互相配合、共同发展的路子。
一些专家指出,要将现在各地的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性保险企业中分离出来,另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农险公司要以为农业、向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保障为己任,经营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保本微利。国家要对农业保险实行免税。农业保险公司要将常年节余的经营收入作为风险基金积累起来,以防大灾之年。
农业保险作为政策业务需要有政府行为的参与。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发动组织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责任;在保险风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生大灾超赔等情况给予政策扶持;适当补贴农民保费,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每次提出减轻农民负担,常把农业保险列入乱摊派、乱收费范围;有的地方政府领导本来支持农业保险,一见这种警告就缩手观望,致使农业保险时办时停。专家提出,要制定农业保险法,用法律保障农业保险地位。并规范农业保险的各种法律关系,依法保护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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