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严重犯罪案件5名流氓团伙犯罪主犯伏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严重犯罪案件
5名流氓团伙犯罪主犯伏法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记者吴兢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举行严厉打击流氓团伙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流氓团伙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何长利、范炳章、严亚光、郭目张、郭建民5名主犯,已分别由河南省商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执行死刑。
这3起流氓团伙犯罪案件是:河南省何长利等人流氓案,福建省范炳章等人流氓案,陕西省严亚光、郭目张、郭建民等人流氓、杀人、伤害、脱逃案。何长利原系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副镇长。自1991年6月至1994年2月,何长利纠集他人持火药枪、手榴弹、斧头、铁棍等凶器在虞城县利民镇等地进行了流氓犯罪活动十余起(其中8起何长利为主犯)。制造了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的“杨灿楼事件”、“五里堂事件”等等,殴打致伤4人,致工厂停电,集体生产遭到破坏。何长利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范炳章系福建省松溪县无业人员。自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间,范炳章等人连续在松溪县城关等地持猎枪、刀具、木棍等凶器,单独或结伙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其中,范炳章作案16起(在10起犯罪中为主犯),其行为已构成流氓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脱逃罪,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严亚光、郭目张、郭建民均系陕西省乾县人。1993年至1995年期间,3人伙同他人结为犯罪团伙,持猎枪、铁棒等凶器在乾县城乡大肆进行流氓犯罪活动。3人共进行流氓犯罪活动8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他们横行乡里,强拿恶要,殴打无辜并持枪杀人,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愤慨,均构成流氓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会上说,今后,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严打”方针,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流氓团伙犯罪。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