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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的摇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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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7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新生的摇篮
刘启超
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山东省滕州监狱全体干警以高尚的情操、过硬的素质、顽强的意志,谱写了一曲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赞歌。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罪犯入狱后,滕州监狱的干警们以赤诚之心唤醒僵死的心灵,注重对其进行道德、法制、文化科技和劳动实践等一系列教育,促其认罪服法,改恶从善。
巩某判刑入狱后,一直悲观失望。当他听说妻子撇下了年迈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与人私奔时,该犯又气又急,整日千方百计预谋脱逃、实施报复。监狱得知情况后,立时派专人对巩犯进行教育劝导,劝他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派干警张子彦到巩犯家乡去调查处理。在张子彦真诚说服教育下,巩妻终于回心转意。巩犯年迈的双亲紧紧握住了张子彦的手,涕泪交流地说:“要不是政府,俺这一家人就完了,是政府救了咱全家啊!”巩妻还与监狱签订了《帮教协议》,共同做好巩犯的改造工作。
巩犯被深深地打动了!他痛心疾首地说:“我错了!”后来,巩犯在改造中取得了很大进步。监狱不但有效地制止了一起罪犯逃脱事故的发生,而且挽救了罪犯枯竭的心灵。
近年来,滕州监狱多次派出干警为罪犯解决危难之事,仅1995年就调解罪犯离婚等家庭问题80余起,使3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每逢过年过节,监狱都要拿出一大笔经费对罪犯家庭特困户进行救济,尽力帮助罪犯解决实际困难,稳定罪犯改造思想。
为了使罪犯改恶从善,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滕州监狱针对形势发展的需要,于1987年开办了以罪犯为学员的育新特殊学校,同时办起了美术、摄影、家电维修、缝纫、养殖、油漆工艺等十几个实用性强的职业技术培训班。
罪犯刘某入狱后,参加了监狱内的法律学习班。通过学习,他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就是不懂法。他用三年时间学完了法律专业大专函授课程。到他走出监狱大门时,已拿到了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毕业证书。回到家后,他运用在监狱内学到的法律知识,多次为村里调解各种纠纷、集体械斗事件,后被镇政府聘任为“治安调解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在滕州监狱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监狱先后两次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司法部授予部级优秀特殊学校。罪犯们由衷地说:“这里是我们新生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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