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建立社会工作者网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0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建立社会工作者网络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朱玲
中国扶贫计划的实施,迄今为止主要是政府的行为。由公共财政配置的资源,通过行政管理网络层层下拨;即使是采用信贷扶贫,银行的决策权亦有限,资金是按行政区域切块、由中央到地方逐级下达到贫困县的。以扶贫为目标的多边或双边国际援助,则借助相关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分配和管理。
由政府系统向贫困人群传递资源,优势在于它的行政管理网络地域覆盖面广,可以从中央一直延伸到居民户,这是目前任何一种组织网络所不具备的特色。利用它来配置扶贫资源,比另建其他机构要节约得多。然而仅仅依赖于这一个系统,又不可避免地产生如下弊病:
其一,部分行政机构往往将“扶持贫困地区”与“帮助贫困人口”这两种目标混为一谈,注重区域瞄准而忽视个人瞄准机制,使项目资源流向贫困地区的非贫困人群,即资源发生“渗漏”。其二,由于政府服务的对象是所有居民,贫困人群和某些脆弱人群(例如妇女)的特殊需要(例如扫盲、营养和卫生教育)常常被忽略。其三,一些项目执行者多擅长行政管理,却缺乏专业训练,难以胜任指导和帮助贫困人群提高自身能力、有效地利用市场机会和项目资源的使命。
有鉴于此,不少国际发展组织都在中国从事“参与式”的扶贫项目试验,通过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广泛动员贫困人群主动参与设计和执行项目,可是,这类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巨大困难,也是缺少专职基层社会工作者。因此,不得不聘用当地行政官员替代,或从北京甚至国外聘请专业人员充当顾问。一旦项目结束,其效益便不能持久巩固;而且,项目经验一般也难以推广。
虽然中国的扶贫行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扶贫计划实施中的制度安排仍有值得改进之处。这不仅指政策法规的修订,而且还包括执行机构和组织的调整。改善的目标,应该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保障扶贫计划设定的目标人群的权益,即尽可能地杜绝渗漏,使贫困人群直接受益。这就亟须分别建立社会工作者网络,以便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执行在基层帮助贫困人群的使命,使扶贫资源得到有效的使用,从而达到持久地减少乃至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