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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犯董庆尧被枪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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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受贿案犯董庆尧被枪决
新华社长沙9月20日电(饶力明、曹光晖)建国以来湖南最大的受贿案犯董庆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在长沙被枪决。
现年56岁的董庆尧,原系湖南省邵阳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经理兼广东惠州分公司总经理。1992年6月至1993年2月期间,董庆尧在广东大亚湾从事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2.3万元、港币93.5万元、商品住房一套、非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
1992年8月,董庆尧代表公司与惠州一公司签订购买3.2万平方米土地,并交付定金1000万元人民币,后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应退还定金和偿还利息100余万元,并承担100万元损失。在惠州那家公司以“感谢”和“谅解”为名送给董庆尧22万元人民币后,董即无视本公司利益,听凭对方摆布,致使邵阳公司为此损失130万元。
1993年9月,湖南省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展开侦查,终于破获了这起特大受贿案。去年12月19日,董庆尧被湖南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董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核准,认为董庆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董庆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追缴的款物均予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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