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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与欧盟对簿公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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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3
第7版(国际)
专栏:大千絮语

德国与欧盟对簿公堂
刘华新
一般认为,英国对欧洲一体化“三心二意”,而德国是最积极的支持者。但最近,德国冒出一桩“大众汽车补贴款案”,使人们对这个问题不得不重新思考一番。
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因为要在东部萨克森州建两个新厂,需政府补贴,但欧盟以公平竞争为由,削减了原已批准的大量补贴(尽管这些补贴来自德国本身)。在“大众”的压力下,萨克森州擅自拨出约9100万马克给“大众”,公然违抗欧盟决定,并且反其道而行之,这在欧盟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上月,萨克森州向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抢先状告欧盟削减补贴“违法”。9月12日,欧盟宣布状告德国政府管束不严、听任下级违抗禁令。为此,德国政府表示,最近几天内将提出“抗议性起诉”。同时,大众公司也将状子递到了卢森堡。
表面看来,这场争执的核心问题是《欧共体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C项规定。该规定称:“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某些因为德国分裂受到影响的地区的经济进行补贴,是符合共同市场(精神)的,只要这些补贴是平衡地区差别所必需的。”萨州政府和德国政府认为,“大众”项目符合规定,应该补贴。欧盟则认为,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原西德地区,而且“大众”补贴款是扩大投资所需,为遵守共同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再享受政府照顾。
德国《明镜》周刊报道说,许多观察家、包括德国经济部长莱克斯罗特身边的一些专家都认为,从理论上讲,《欧共体法》上述规定是1957年制定的,后来也被录进《马约》,似乎德方还有一线胜机。但从法律实践上看,德国统一后该规定仅适用两次(一次是奔驰公司在柏林波茨坦广场买地皮,一次是在原东西德交界处修铁路),且两次都与德国西部地区有关;以前与“大众”类似的项目也曾被驳回过。因此,舆论普遍认为,这场官司对德方来说,凶多吉少。
既然如此,德方为何还要状告欧盟呢?这主要是因为该项目牵涉巨大的经济利益。“大众”威胁说,没有补贴,它将把两个厂迁到斯洛伐克和匈牙利,而这将危及萨州2.3万个工作岗位。“大众”是迄今为止在东部投资最多的公司,它若撤离,将对东部建设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
这件事情表明,欧洲共同市场建设仍任重道远。欧盟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萨州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然而,萨州则以《欧共体法》92—2C条款相抗衡。但欧盟和萨州及德国政府对此条款又解释各异,虽经数轮磋商而无法“和解”。共同市场建设的法律问题可谓复杂和棘手,共同市场虽已宣布成立,但真正正常运转仍需时日。
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中央集权倾向令许多人不满。萨州州长比登科普夫明确反对欧盟对德东部补贴问题说三道四,说“如果有什么办法可能威胁欧洲的话,那就是这种集权主义”。反过来,欧盟则指责萨州公然违抗禁令是藐视它的权威,是对它的“侮辱”,说这是欧盟历史上“前所未见的”事情。但是应该承认,对欧盟集权倾向的担心正是许多成员国政府反对欧洲一体化的主要原因之一。《马约》惠人亦制人,各国为利益计,不惜与之对抗,非唯英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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