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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浊流污江河——清理不良文化现象回顾与思考(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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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不容浊流污江河
——清理不良文化现象回顾与思考(上)
本报记者崔佳杨雪梅
编者按:不良文化,是相对健康有益文化而言的,它的表现形式因时代环境的不同而不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文化事业像经济建设那样,呈现出一派繁荣发展的喜人局面。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早已被世人唾弃的不良文化现象,在一些地方又死灰复燃,玷污了我们的社会环境。最近,本报记者对各地近期清理不良文化现象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些问题值得注意和深思。清理不良文化现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和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同抵御不良文化的侵害。
近年来,一些以企业名称、商标、广告等为载体的不良文化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文化部门积极行动,使这类不良文化现象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清理整治。
不良文化现象的出现,犹如奔腾江河中泛起的一股浊流。现在,清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给人们带来许多值得记取的教训。
怪名怪事何其多
今年以来,无论是在报纸的版面上,还是在广播电视的新闻节目中,关于各地清理不良文化现象的报道,占据了不小的比重。透过这些报道,一方面可以看出有关部门积极的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类问题存在的严重程度。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对全市两万多户企业的名称、牌匾及广告牌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1993家;郑州市在统一检查中发现,需要纠正名称的企业有293个。在其他一些城市,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商标广告也不在少数。
有关部门在清理中发现,这类不良文化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载体:
企业名称。既包括企业名称内容上的不健康,如称“皇”称“帝”、盲目崇洋,也包括形式上的不规范,如滥用繁体字、异体字等。这在娱乐业中尤为普遍。
商标和广告。有的企业产品在申请注册商标时,竟出现“春宫”、“二房”、“大地主”、“黑手党”等字样,严重违背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些广告中女性形象媚俗、矫揉造作,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
玩具、游戏卡、游戏软件及影音制品。一些仿二战时期德、日侵略军武器的玩具公开出售,并配有美化“说明”;有的游戏卡和软件多次出现战犯头像,游戏的结果是侵略者获胜;有些卡拉OK光碟画面俗不可耐,有的录音带竟录有日本军歌。
旅游景点名称及服务。江西庐山有一处景点竟取名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许多旅游区推出各式“特色照相”:有“龙袍”留影、“皇军”装束纪念,还有“地主服”或“汉奸衫”等。这些“怪名”、“怪事”,已经足以引起人们惊诧、唤起人们警觉了。
谓之“不良”有实据
上述现象之所以被全社会绝大多数人确认为不良文化,是因为它损害了国家利益,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妨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这是它的总体特征。具体说来,前一段被清理的不良文化现象从内容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带有明显的侵略和殖民主义色彩。曾在福建玩具市场出售的仿德国“俾斯麦”号战舰玩具,配有这样的说明:“作为德国海军的中坚力量和象征,在激战中显示了惊人的生命力。”对二战日军“大和”、“武藏”号战舰也有类似评价。这些对侵略者的赞美之词如果与厦门出售的“皇军帽”、广东等地出现的“皇军”军歌以及天津竟有以“共荣”、“共存”命名的公司联系起来,人们对50年前那场带给无数中国人痛苦的战争的回忆不啻是伤口上撒盐!殖民主义的阴影不知何时也飘到我们的头顶:荷兰殖民主义称呼台湾的“福尔摩莎”一词,竟成了我们某公司的名字;“女王陛下”的招牌也堂而皇之地悬挂在我们城市的大街。不管经营者如何辩解这是“企业行为”或“商业手法”,都难以否认其损害国家利益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客观事实。
二是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与过去出现的宣扬迷信的不良文化不同,近年的带有封建色彩的不良倾向更容易让人想到“剥削”。“皇帝拉着后妃的手,太子贵族往前走。”封建社会靠压榨人民而骄奢淫逸的统治者们,近几年竟纷纷被“请”上了我们许多城市大街的显眼处。“春宫”、“二房”是封建糟粕,但竟有人申请以此为商标;刘文彩是臭名昭著的恶霸地主,但若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他恐怕仍躺在四川大邑县一家腐乳厂产品的标签上。
三是品位低下,庸俗无聊。企业名称、商标与广告兼有传播社会文化的属性,本身应具有美感。一些企业却以“俗”媚客,在社会上影响很坏。例如曾有“泡妞”牌小食品在货架上陈列,也曾有“笨蛋炒混蛋”这样的菜名被写在餐厅门口;“老娘豆腐”究竟是不是一道菜且不管,但一句恶意省略的广告语——“老娘又白又嫩……”却让众多消费者大倒胃口。
众口一词话危害
记者在采访中感到,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危害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达成了共识。
首先,它混淆了历史是非,淡化了中国人应当具有的阶级感情与民族感情。正如人起名字都要择好音好字一样,企业为自身及商品确定名称和广告词,也是怀着肯定甚至是欣赏态度的。因此,当皇后、地主甚至“天皇”、“大东亚”一类字词出现于街头招牌之上时,不管经营者是否蓄意,都会在客观上带来一种混乱,由此形成的对我们正规历史教育的冲击会直接体现在我们的下一代身上。试想:当学生漫步街头满眼尽是“帝”、“皇”之“宫”时,或在“甫志高餐厅”享用了“刘文彩腐乳”之后,他们对封建帝王和叛徒、地主的认识会有什么变化?当他们头戴“皇军帽”,全神贯注地在游戏机前、在“东条英机”们的指挥下攻城掠地时,抗日战争纪念馆里老八路那满含悲愤的讲解还会留下多少印记?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副教授周淑真说:“历史虽然翻过去了,但历史的伤痛不能忘记,历史是非不容混淆。对青少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现在有些青少年缺乏起码的阶级情感,民族自尊感也在下降,这其中不良文化的影响难逃其责。”
其次,造成了一些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和价值取向,从而妨害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一些以“皇宫”、“帝苑”及“大富豪”等命名的餐厅、娱乐场所,广告词中少不了诱使人们寻求“帝王般的享受”。社会主义道德鼓励人们诚实劳动、反对奢侈铺张,但近年来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高档娱乐场所及少数人脱离经济发展实际的畸形消费却使一些人产生了不健康心理,价值取向发生偏移,一味追求享乐,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再次,它带来了语言文字本身的混乱,妨碍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损我国的对外形象。店堂招牌及商标广告中使用繁体字,同样也是一种不良文化现象,它带来的不仅仅是人们辨认上的困难。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范毓美说:“世界上统一的主权国家都使用统一、规范的文字,这是一个国家尊严的象征。我们现在仍有单位和个人滥用早已被国家限制使用的繁体字,这是在损害国家的对外形象。许多港澳同胞斥之为‘开放中的倒退’。”语言文字的混乱还表现在外来语借用和译音字使用的不规范。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许多企业与个人都以名字沾点“洋味”为荣,但由于缺乏语言学基本常识,所借用的外来词不具备语言借用的必要性、明确性和普遍性原则,造成借用不当,而译音字也由于使用不规范而产生“中国人不懂,外国人也不懂”的难堪。盲目崇洋,不但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也无助于我们的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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