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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起一座桥梁——河南虞城县扶贫工作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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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4
第2版(经济)
专栏:

搭起一座桥梁
——河南虞城县扶贫工作调查
汤李梁翟建国
虞城,豫东平原上一个百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
1989年,该县上报的贫困人口数字是23.6万人。打这年起,国家在这块土地上陆续投入了5000多万元扶贫贷款。
改革开放提高了虞城县的整体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贫困人口逐年减少,国家扶贫资金的注入,无疑促进了该县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银行的经济目标、政府的财政目标与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目标往往不尽一致,扶贫资金大部分投向了工业项目,而这样的项目对贫困人口脱贫的作用并不明显。
1995年,人民日报社派干部对虞城定点扶贫。自此,虞城县着力探索符合虞城实际的高效扶贫模式,使扶贫资金扶真贫,发挥最大的扶贫效能。
衡量扶贫效能,大体有三个指标:(一)信贷资金与贫困户的关联度;(二)项目收益率;(三)资金滚动使用的比率亦即还贷率。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的首要前提是改变不合理的资金投向,使其瞄准贫困农户。
可是银行把钱直接贷给贫困农户也有困难,因为一家一户地贷,操作成本高;贫困户还贷能力低;很难找到抵押、担保,风险较大。
这就需要在银行与贫困农民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贷贫不贷富,百分之百回收
虞城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就是这样一座桥,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扶贫资金,都是通过它转贷给贫困户的。该社是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指导下,于1995年8月29日成立的,第一步在店集乡进行GB模式试点。
GB是孟加拉乡村银行创立的一种将小额贷款直接放到贫困户,无须抵押和担保的扶贫方式。店集扶贫社的具体做法是,以贫困户的妇女代表为社员,每5户自愿组成一个联保小组,6—8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选举产生小组长、中心主任,从事自我管理。扶贫社发给每户首笔贷款1000元(逐年增多,连续扶持),期限一年,代理费80元。社员每周参加一次中心会议,归还贷款额的1/50,并交1元小组公积金。
一年来,扶贫社的活动在20个行政村展开,成立了25个中心,151个小组,755名成员中已有634名社员相继获得贷款。累计发放贷款63.3万元。
扶贫社的原则是专贷贫不贷富。农户的入社资格是要经过严格测试识别的,人均年收入在500元以下,家庭资产总值不足8000元的贫困户,才能获得贷款。截至8月底,店集扶贫社已回收贷款448100元,还贷率100%。
社员贷了款干什么?扶贫社坚持“社员自选、适度引导”原则,绝不搞强迫命令。他们养牛、种西瓜、做豆腐、卖水果、做蜡烛、从事木加工等。据扶贫社8月份的统计报表,第一批发展的140名成员,获贷款时间最长的331天,项目个个成功,人均增收2404元,最高的达到4300元。
推进产业化,脱贫奔小康
虞城在扶贫实践中,探索出一种新模式,它可以把贫困户送上农业产业化的快车,使其较快脱贫,并稳步迈向小康。他们把这种模式概括为:公司+GB+贫困户→产业化。
这一模式中的“公司+GB”,就是沟通银行与贫困户的又一金桥。
1995年秋,县政府在落实扶贫蔬菜项目过程中,专门成立了蔬菜开发公司,改变传统的公司+农户”的运作方式,尝试公司+GB+贫困户的新路子,获得较大成功。
这一模式是通过公司将扶贫资金直接投向加入组织、遵守纪律、恪守合同、有创收能力、年人均收入在400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不足8000元的贫困户。公司在三庄乡发展46户从事大棚蔬菜生产,具体做法是:扶贫不扶富,自愿不照顾,每户1000元(料物和现金自由选择),一周一回收,每次还二十,见效加快步,半年还全部,五户互相保,欠款大家补,坚持五统一(统一选定项目、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料物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全程搞服务。同时还吸收16户,兴建16个温室。
温棚蔬菜项目的效益十分显著,三庄乡平均每个温室一茬收入为5765元,最高达13700元,每个塑料大棚一茬收入平均为3235元,最高为6750元。可以说是当年收回投资,当年脱贫,次年就成万元户。
“公司+农户”是我国近年来公认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我国金融系统在投放扶贫信贷资金时较为看好的项目类型。虞城扶贫社的实践证明,“公司+GB+贫困户”比一般的“公司+农户”有着更突出的优点,能够发挥更大的扶贫效能。把GB严密的组织体制与中国的“公司+农户”的高效经营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就可较圆满地实现扶贫效能三指标。发展农业是扶贫的主渠道,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推广“公司+GB+贫困户”这一模式,可有力推动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进程,这是脱贫之路,也是小康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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