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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让四千多吨钢材露天存放了三年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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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28
第2版()
专栏:

为什么让四千多吨钢材露天存放了三年多
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财务会计司钱义格、田椿生来信: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有一批重约四千余吨、价值四百零二亿元的钢材,从一九五○年到现在一直在山西太原、榆次两地露天存放着,无人负责处理,造成国家资财的浪费与积压。我们虽然多次向有关单位和领导上反映,但没有引起重视。现在把情况反映给你们,望早日协助解决。
这批钢材是一九五○年六月由华东运来的。因数量较多,品质及规格也不清楚,重工业部准备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鉴定,以便统一估价、分配。一九五二年九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及地质部时,因重工业部不接受此项工作,这批钢材的清册,随同原重工业部财务司两位经办人员带到第一机械工业部财务司。当时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曾指示重工业部继续处理这批钢材。重工业部因原负责处理的干部及物资清册都在第一机械工业部,便把这项指示转给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因不属本身职责范围,又退回重工业部。两部就这样互相推来推去。第一机械工业部供应局为了处理这批物资,在一九五二年十月曾召集重工业部及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初步决定由重工业部销售局化验、分配,由第一机械工业部财务司收款、转账。因这批物资是重工业部代管的,第一机械工业部收款、转账有困难,就由供应局程其兴代局长和财务司谭伟司长共同写报告给重工业部,希望由重工业部负责办理这项工作,但没有得到批复。
我们都是监察通讯员。一九五三年一月,我们从原保管这笔物资清册的同志处了解了这个情况后,就向第一机械工业部监察室作了报告。可是监察室没有及时办理,拖延到三月才向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同志作了报告。四月,第一机械工业部供应局和重工业部经理司联合派人到太原、榆次去了解钢材情况。重工业部派去的人,到各地看了一下就回来了。第一机械工业部派出的技术人员,曾检验了大部钢材并利用了一部分,但大部未得到处理。一九五三年六月二日,第一机械工业部供应局向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了报告,并由财委指示仍由重工业部负责处理。但重工业部销售局向财委提出意见,表示无法承办,因而又拖延下去。我们从了解情况回来的同志那里知道钢材保管状况极为恶劣,在太原的钢材全部露天存放,任凭风吹雨打,锈蚀得较原规格差三厘到四厘,尤以炭钢受的损失最严重。存放在榆次的钢材,虽比太原的稍好一些,但也保管得很差。
我们认为这批钢材由于长期无人负责处理,使国家遭受损失,应该检查责任,并指定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如一时不能彻底处理完毕,也应立即改善保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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