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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锡铭在人大常委会议上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检查情况坚持“严打”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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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29
第2版(要闻)
专栏:

  李锡铭在人大常委会议上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检查情况
坚持“严打”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刘思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锡铭今天呼吁各级领导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其面临的形势应有足够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运用多种手段,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开创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实施五周年。按照常委会关于1996年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由李锡铭牵头,以常委会委员孟连崑、薛驹、顾林昉为组长的三个执法检查组,于今年9月分赴辽宁、山东、陕西三省对“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请浙江、四川、上海、广东、海南五省、市对“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李锡铭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他说,“决定”颁布五年来,各级政府在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决定”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措施也较有力。各地均以推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要措施,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内容,坚持“严打”斗争,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了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李锡铭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表现在五个方面:“严打”斗争取得明显成效;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政法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立法和监督工作。李锡铭同时指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是: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各地还有相当一批大案未破,不少重大案犯尚未追捕归案,有些隐藏较深,顶风作案的仍然不少,一些地方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未打下去;“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在有些地方仍呈蔓延趋势;少数地方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有所增加;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破坏活动加剧;个别地方的民族分裂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些群众担心“严打”是一阵风,过后治安状况又会恶化。李锡铭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这次检查的实际,他建议: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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