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格拉夫案峰回路转老格拉夫未被保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7
第8版(体育)
专栏:

格拉夫案峰回路转
老格拉夫未被保释
本报记者刘华新
“网球女皇”施蒂芬·格拉夫逃税案9月24日再爆新闻:格拉夫的父亲未像多数人所预料的那样被提前释放。
德国卡尔斯鲁厄州高级法院24日宣布,它于头一天已作出决定,认为由于依然存在潜逃的危险,主要被告、格拉夫的父亲彼得·格拉夫必须在审理期间继续受到监禁。
负责审理此案的曼海姆地方法院9月12日曾决定释放老格拉夫及同案被告、格拉夫一家的原财务顾问艾卡特,并要求他们分别交纳300万马克和30万马克保释金。这一决定受到曼海姆检察院的抗议,检察院并立即上诉到州高级法院。24日早,州高级法院在通过传真下达给地方法院的命令中,一一驳回了地方法院的理由。命令说,被告依然有可能潜逃,譬如被告若逃到瑞士就不可能再逮捕归案,因为瑞士对偷税者并不引渡。300万马克和30万马克保释金太低,不足以对被告造成心理压力。至于地方法院认为被告已蹲班房1年左右,且认罪态度较好,将来判刑时间不会太长,这一说法现在还为时过早,毕竟重大逃税罪按德国法律最多可能判刑10年。高级法院认为,现在放人“风险太大”,只有经过审理、充分取证后,才能考虑是否放人。
老格拉夫闻讯十分沮丧。24日当天审理时,在被告席上形容凄惨。格拉夫本人事先亦抱很大希望,指望父女团聚,通过电视看到这一消息后亦受到很大“打击”。老格拉夫的律师则认为高级法院的决定“不可理解”,是通过“卷宗”作出的“遥控决定”,完全不顾地方法院通过审理对被告本人得出的印象。但律师并未表示是否继续采取法律行动。
此间舆论认为,老格拉夫在审理期间提前获释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因为高级法院已经认定,只有继续监禁才能保证审理正常进行。
(本报波恩9月26日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