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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经营者主体地位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上虞厂长经理力保国资增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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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3
第2版(经济)
专栏:

突出经营者主体地位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上虞厂长经理力保国资增值
本报讯浙江上虞动力机厂厂长王荣庆笑眯眯地说:“去年我厂国有资产增值6.31%,超过年初6%的考核指标,按对应的奖励标准,我分得1.86万元!”上虞市饮服公司经理林广法则因为没完成保值增值指标,不但没有分文奖金,还赔了2万元。他苦心琢磨,找出了“病根”:生产低档饼干、饮料,市场占有率低。今年,他们毅然与上海杏花楼集团联营,适当提高产品档次。
这是记者近日采访上虞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时撷取的两个镜头。
紧紧围绕“突出经营者主体地位、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上虞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制推行一年来成果显著。国有资产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10.3%,高出全国7.3个百分点;企业户数的50%、所有者权益数的90%自愿参加责任制。上虞市做法的特色是:
——真正使经营者有动力。上虞对净资产在15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净资产在150万元以下的盈利企业及亏损企业,分别实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资产绝对增值责任制和扭亏增盈责任制。并规定责任制主体是以法人代表为主的经营班子,企业党政领导、正职副职,同交风险抵押金,共享风险收入。指标体系“看得见、摸得着、量得出”。上虞动力机厂模仿邯钢做法,将16个成本指标层层分解,实行成本否决,去年,该厂利润同比增长3倍。
——真正使经营者有压力。上虞的风险抵押金额度较大,按净资产多少分五档,下限为2.5万元,上限为20万元,现金比例不低于30%,其余可用有价证券和家庭财产经公证后作抵押。另外,还实行严格的“同奖同赔”政策,即未完成经营合同规定的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即使资产增值了一些,还是要按规定的奖励比例同比例赔补。
——政府宏观调控,不断完善指标体系。上虞市先后制定发布了6个实施办法,不断予以细化、完善:增设职工人均收入增长率、人均创利率等5个辅助指标,按资产保值增值奖励总额的30%进行扣减考核,引导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调整各行业的风险奖励限额,如工业企业净资产增值率在8%以内的,奖励收入最高限额为9万元,而流通企业、专营行业、基本专营行业净资产增值率在15%、20%、17%以内的,奖励收入最高限额为8万元,消除了资产经营者苦乐不均的客观因素。(田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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