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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不伤感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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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赢了官司不伤感情
袁理白元亮
“你部教导员刘玉春带领兄弟赢了官司,不伤感情,是今日依法处理邻里纠纷的楷模。事实说明,军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已走在了全社会的前列。”这是9月2日,河北省易县公安局寄给沈阳军区空军导弹某旅政治部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8月中旬,连续两封加急电报摆在了该旅某营教导员刘玉春的桌子上:“家人被打成重伤住院,速归。”
刘玉春一下火车,前来接站的妹妹就抹着眼泪诉起了苦。与她家仅一巷之隔的邻居刘宏生父子,在一无申请、二无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建房,并擅自将房地基向巷内扩张近两米,使本来就不宽的小巷机动车辆无法通行。村里的部分干部群众对刘家父子的做法不敢当面直言,只好将情况悄悄地反映到镇里的土管所。经核实,土管所认定其为非法建房,并限期拆除。恼羞成怒的刘家父子则认为这事是刘玉春家从中作梗,三番五次地寻衅滋事,并强行伐走了他家碗口粗的三棵榆树。刘玉春的父亲刘喜友是位有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面对如此蛮横不讲理的邻居实在忍无可忍,决定找其评理,不料却被打成重伤。刘玉春的弟媳上前劝阻,亦遭同样厄运。
刘玉春赶到家时,父亲和弟媳仍在住院治疗。两个弟弟已准备好了菜刀、铁棍,还约了几个亲朋好友,就等大哥回来一起去“报仇雪恨”。
刘玉春没有感情用事。他以“今天先让我休息一下,明天再商量”为由,劝走了亲戚朋友,紧接着召开了家庭会议。“我相信你们陈述的事实。但去硬拼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假如我们把人家打得有个三长两短,不但经济上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反而在法律上也变有理为失理;反之,如果人家打了咱,那不更是雪上加霜吗?”刘玉春的一席话使两个弟弟的火气大消。可妹妹又不干了:“哥,照你这么说,咱就该挨打了?”“不!”
第二天一早,刘玉春先去医院看望了父亲和弟媳,转身就走进了镇治安办公室。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又来到了刘宏生家。他先对刘宏生说:“你让我买的大头鞋这次带回来了。”接着又和刘家父子一起学习了宪法的有关条文,使他们懂得了“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等有关法律知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刘玉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刘家父子惭愧地低下了头。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了损坏财产赔偿费及医药费的有关协议。刘家父子还带着礼品到刘玉春家登门道歉。至此,两家握手言好,避免了一场严重的械斗事件。
归队前,刘玉春考虑到邻居家因建房经济不会宽裕,又带着两个弟弟拿出刘家偿还的200元钱登门问候,并退还了部分礼品。刘宏生的父亲刘登兵感动得老泪纵横:“咱是个粗人,没文化,管家教子无方,给你们添麻烦了……”
当地派出所所长杨润清处理完此事后,当即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值班局长说:“要给部队写封感谢信。”于是就有了开头那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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