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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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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4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张振国
近几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农业产业化。这是继乡镇企业大发展之后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其伟大意义在于,对一个有8亿多农民、全世界农业经营规模最小的国家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探索了一条新路;使80年代以来农村发展起来的众多乡镇企业,由分散、无序逐步走向与农业结合,形成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系列化的产业群体,减少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矛盾和磨擦,增加了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农业生产规模狭小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矛盾的必然选择。我国农业的家庭土地经营规模只有5—6亩(约0.3公顷),低于小规模经营的日本(平均1公顷)。经营规模过小,使农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损。但要一下子实现大规模经营是困难的。小规模经营的另一个困难就是不利于农业的技术进步。如何在这一基础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必须通过农业产业化来实现,即各地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集中连片发展有本地特色的种植业或养殖业。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农业劳动力过剩与农村就业困难矛盾的必然选择。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2亿以上,到本世纪末将达到2亿以上。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必须立足于本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既要大力发展农村一般的二、三产业,还要通过产业化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扩大农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农民对市场调节不适应矛盾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市场自发调节的不稳定、难预测等问题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自从80年代中期以来,农业的市场调节力度逐步加大,但农业的波动也加剧,农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害。如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如何使农业生产保持相对稳定?必须有一个“龙头”、“储水池”,把农产品的供求变得相对稳定。以“公司+农户”为基本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由以前分散的千家万户进市场,变成集中地以龙头企业为主进市场,龙头企业凭借其经济实力、信息、销售渠道、加工、储藏、运输手段等,不仅省去了农民分散进入市场的巨大成本费用,减少了农业生产波动而造成生产能力的损失浪费,而且使农民能够安心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量。
国家财政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
各级财政必须提高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认识。农业产业化是增加农产品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控制通货膨胀、拓宽农村市场的大事,也是新时期财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只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式方法来经营,农业同样能盈利,甚至有很大的利润。各地农业产业化的实践表明,农业不仅不是包袱,而且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新的财源。
农业产业化也是改革财政支农方式的一个契机。我们以前的财政支农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农民增收重视不够以及支农资金投放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仅能提高支农资金本身的效益,而且能逐步从根本上摆脱农业的不利地位。
其次,各级财政要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财政部提出,要把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作为“九五”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已实施了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试点,选择了12个省区的22个项目,共投入资金达1.77亿元,用于扩大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深加工、建立专业批发市场和强化科技服务等,体现了财政部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原则和宗旨。
其三,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一要选准项目及支持环节。应以粮棉大省大县为主,以粮棉油、肉蛋奶菜等的生产和加工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地区和薄弱环节。二要严格项目选择标准,保证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合理。三要重点解决“瓶颈”环节。
其四,各级财政要积极安排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九五”时期要逐步改变支农资金的投放方式,不搞或少搞小规模的、单项的扶持,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好的产业化项目发展。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乡、村集体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
其五,要正确处理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其他财政支农工作的关系。例如要把改革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起来。要把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与支持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
其六,要积极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各种服务。要发挥财政综合部门的优势,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帮助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劳动力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作者为财政部农业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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