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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惩治,更需防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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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既要惩治,更需防范
关尔
从事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项前无古人的伟业,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都面临着新的时代的考验。在这场考验面前,有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他们或挥霍浪费,贪图享乐;或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或拜倒于金钱、美色、名利之下,玷污了党的肌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不辱使命,加大工作力度,使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得到了应有的惩治,功不可没。
然而,也应看到,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顽症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一些人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时常出现反弹。时下,人们议论较多的一个话题是:反腐败斗争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从而为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防止腐败,邓小平同志曾说过:“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笔者理解“搞法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我们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这个方面看,反腐败不仅要惩治于后,而且更应防范于前,使“关口”前移。过去一个时期,我们治标堵流这一手颇有成绩,但在治本堵源上却还有许多工作亟待去做。湖南省的经验告诉我们,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性和规范性,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当务之急是加强廉政机制建设。通过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保证干部手中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用于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这样做,对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更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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