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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介绍第四批境外上市预选企业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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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30
第2版(经济)
专栏:

  证监会介绍第四批境外上市预选企业情况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国务院证券委公布了第四批38家境外上市预选企业名单后,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他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证券委已选择了四批境外上市企业。前三批38家企业中已有26家在境外上市,其中24家在香港上市。这次公布的38家企业不包括前三批尚未上市的12家企业。
据统计,已经上市的企业共筹集资金约49亿美元。三年多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境外上市是成功的,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有利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据介绍,无论从地区分布还是行业分布来说,第四批预选企业都更具代表性,更能反应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增长潜力。它们既有东南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市的企业,又有东北三省传统工业基地的企业和正在崛起的中西部地区的企业。这些企业涵盖多个产业和行业部门,既有电力、能源、交通、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企业,又有化工、机械、电子等支柱产业的企业,还有医药、家用电器、综合性及其它行业的企业。
据悉,中国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积极稳妥地搞好境外上市预选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
境外上市与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是“九五”期间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方针。通过证券市场筹集外资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政策。部分企业既发行A股又发行H股,在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可以逐步了解和适应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环境和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程度。通过它们的示范效应,还可以带动国内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促进国内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完善,同时也将有助于更多、更好的国内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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