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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虚”事实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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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8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调查与研究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虚”事实办
余合泉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们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是,目前仍有不少同志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识不一。一是悲观论。有的同志总是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言行举止与现在比,越比差距越远,因而悲观失望。二是自发论。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农村更落后,经济是粗放型,精神文明也只能是粗放型、低水平。今后经济上去了,精神文明就会自然好起来。三是代价论。认为现阶段的紧迫任务就是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为了经济的迅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难免作出必要的牺牲和让步。
为了纠正这些错误观点,近些年来,我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既不能用五六十年代的目光评估现在,把目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说得“一团糟”,也不能满足于现有的进步和成绩,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势描绘得特别好。而要在肯定其历史性进步的前提下,看到现实存在的问题,增强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感。
从长沙县的实际情况看,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到1995年底,乡镇企业总产值91亿多元,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超过2000元,绝大多数农户家庭生活接近小康水平,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在湖南省的县(市)一级中名列前茅。但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于物质文明建设,明显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一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不适应农村深化改革的需要。乡、村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工作方法简单,社会管理手段单一的状况与农民思想日益活跃,观念不断更新,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范围扩大的新形势形成明显的反差,农民中的许多思想问题长期无处“就医”或者“医而无效”。二是农村教育事业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县虽然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普高教育质量也很好,每年被录取上大学、中专的学生很多。但职业教育相对落后,农村中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奇缺。三是农村文化建设不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农村文化设施稀少,农民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困难,农村社会文化消费水平低,这往往是诱发盗窃、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采取了几种方法。
一是用由上而下的方法,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不能一级说给一级听,而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干的实践中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共同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用由“实”到“虚”的方法,从解决农民急待解决、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在解决这些实践问题的过程中,联系实际,把教育人、培养人的工作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转变农村社会风气,发展农村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等融为一体。努力防止空对空的说教,“虚”来“虚”往的宣传。做到“虚”事实办。
三是用由低到高的方法,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超越农村的客观现实,影响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如在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中,既要宣传英雄模范人物,又要宣传农民身边的好人好事。在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时,既要在参与的广度上下功夫,又要在活动的高度上做文章。没有“下里巴人”,和者寡矣,活动难以普及;没有“阳春白雪”,则难以提高和升华。因此,我们必须把先进性与广泛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
四是用由“疏”到“治”的方法,要在耐心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革除一些与时代精神相悖的陈规陋习,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需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旦被大多数农民接受以后,就要用强有力的手段付诸实施,并不遗余力地坚持下去,使之成为当地农民群众共同的行为规范。
(作者为中共湖南长沙市委常委、长沙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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