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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体系模拟“预算内”辽宁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一年可划转十几亿元预算外资金用于技术改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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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09
第2版(经济)
专栏:

建立新体系模拟“预算内”
辽宁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年可划转十几亿元预算外资金用于技术改造
本报讯辽宁省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体系,模拟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已收到明显的成效。实现了金库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不低于总量规模40%的预期目标;支出结构得以优化,全省一年预计可从预算外资金中划转十几个亿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为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辽宁省在建立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中,把实行五个转变作为核心内容,即变所有权与使用权合一为“两权”分离;变计划管理为预算管理;变资金管理为财力管理;变部门分散征收管理为政府统一征收管理;变统计汇总为会计核算。在实际运行中具体抓好五个“子体系”的建立:即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根据预算外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把各种收费、附加无偿取得的基金、专项收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产权类收入等,按其本来就应归政府所有的属性,将所有权归同级政府,使用权仍归各部门单位,但部门单位的使用,必须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的形式来实现。建立预算外资金预决算体系。在全省统一了预算外资金收入范围、支出结构等,规定了预算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和决算审查批准程序。建立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体系。各级财政和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单位分别设立预算外资金总预算会计、征收机构总会计和预算会计,按照统一的会计核算规定来反映监督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建立预算外资金征收体系。财政部门设立征收管理机构,对原执收单位实行委托征收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执行监控体系。普遍推行了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月调度会制度、预算执行专管员制度和预算执行稽查制度等。为了确保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的顺利实施,省政府、省财政厅在认真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把预算外资金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傅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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