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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局加大境外国资管理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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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资局加大境外国资管理力度
本报北京10月9日讯记者李建兴今天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获悉,为加大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尽快摸清境外国有资产“家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日前颁发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据统计,目前经批准在境外设立的中资企业已达4739家,这些境外企业的发展,对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有资产经营体制与所有权管理体制的政策未到位,而造成境外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管理规章不合理,弊端甚多等问题。
这次对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是,对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地区)登记、注册的境外企业(公司)和非经营性机构都必须办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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