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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承诺制——满意答卷交人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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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烟台承诺制——
满意答卷交人民
王崇和宋学春
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的山东省烟台市,以其优良的服务,向全市人民交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承诺服务,一诺千金,只有真承诺、真兑现,才能取信于民”,这是烟台市24个实行承诺服务部门的共识。
家住幸福区的一位工人,搭乘夜间最后一趟公共汽车上夜班,车开出不远就坏了,他只好打“的”上班。为此他向市公交公司投诉,公司领导第二天就登门道歉,并赔偿给他10元出租车费,这位工人感动地说:“公交公司兑现承诺是动了真格的了。”
社会服务承诺制丁是丁卯是卯,把“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放到了重要位置,并建立起了沟通民意的迅捷渠道,老百姓一个电话、一封信就能很快解决过去视为“老大难”的许多问题。今年8月,奇山小区一用户反映灶具火苗不旺,做不熟饭,当时已是晚上下班时间,东山营业所接到用户电话后,立即由所长带领维修人员快速赶到现场,对这栋楼的用户挨家挨户测试压力,查找原因,迅速修复了管线,让用户按时做上了饭,然后擦着汗、饿着肚子谢绝用户挽留吃饭的邀请而各自回家。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对市民而言,有了评价政府部门工作的依据,而对于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来说,则多了一份公开的监督和约束,谁违背承诺,谁就会受到处罚。仅去年以来,烟台市建委系统因违背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先后有21人被除名,两人被记过,四人受到通报批评,一些混日子的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这种公开的监督约束机制,使政府部门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烟台市工商局实行服务承诺制后,每月召开一次承诺工作分析会,对违背承诺者,既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上一级的责任。市土地管理局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每月一检查,半年一考核,确保承诺兑现,说话算数。
更可喜的是,承诺唤起了人们的公德意识。
烟台市城管处实行承诺制后,每天投诉电话都在几十个以上,其中有许多在一些人看来是“分外的闲事”。上夼小区一位曾投诉路灯问题的李姓居民说:“原来别说路灯不亮不关我的事,就是有人故意损坏我也要躲着走。”市建委的李东序对此事的看法是,承诺制使有关部门主动承担起了社会服务的责任,这对于过去那种“衙门”作风是一种矫正。过去,市民因长期对“衙门”作风的不满和失望,而失去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现在,承诺制使他们重新树立了对这些部门的信心,人们心中的责任感也就相伴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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