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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租车行业——文明活动制度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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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石家庄出租车行业——
文明活动制度化
本报记者陈国琦
“您好!欢迎您乘坐出租车。计价器现在开始计价。”9月23日上午,记者在一辆白色桑塔纳出租车上刚坐稳,报话器就发出和蔼的声音。下车时,又有几句温馨话语响在耳旁:“谢谢!请带好您的行李物品,拿好发票,再见!”目前,河北石家庄市5000多辆出租车全都装上这种标准的报话器、计价器和发票打印机。这标志着这个市出租汽车正驶向规范化。
石家庄出租汽车司机争做文明使者活动闻名遐迩。为使这项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石家庄市交通局和运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制订并认真实施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包括关于开展出租汽车投诉有奖活动的办法、计价器管理办法、出租车营运标志的规定、卫生标准的规定、出租车好人好事表彰办法、出租车发票打印机管理规定、司机服务监督卡管理规定以及司机职业培训办法等。这些法规、规章及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司机的职业道德,提高了他们的思想和业务水准,从而把争做文明使者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参加培训和不参加培训大不一样。”刚步入这一行业的郭怀义感触颇深。去年,他按规定参加了七天职业培训,学习的内容有出租汽车的特点、性质和作用、运价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营运服务、计价器系统、技术管理、服务指南等内容。郭师傅边熟练地开车,边高兴地告诉记者,通过培训,一是提高了营运本领,二是学会了怎样文明服务,收益匪浅。运管处的王晨英书记介绍说:职业培训是一项重要制度。新上岗的要先培训,后驾车;已经从业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要通过这些措施,把全市近万名驾驶人员逐步培养成职业化司机。
运管处颁布的关于对出租汽车司机好人好事表彰办法的规定,在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反响强烈。此规定为:向主动送交乘客失物的司机颁发“拾金不昧好司机”或“优质服务好司机”纪念章,优质服务达标司机启用红色服务证。
曾将10万元现金交还失主的出租车司机张玉华说:奖不奖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发纪念章和红服务证,我们心里就高兴,乘客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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