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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锐意开拓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取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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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3
第2版(要闻)
专栏:

积极探索锐意开拓
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取得成效
本报北京10月12日讯记者王彦田、江夏报道:由劳动部、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从1991年至今已进行五年,先后在全国八个省市和100多市、县实施,取得了一批成功的经验。这是记者从昨天在京召开的首次“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扩大了农村就业门路,增加了就业岗位。各地在试点中,注意因地制宜,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和经济优势,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就业的积极性。江苏大丰县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农民开发滩涂。湖北孝感市发展各类市场和民办中介组织,引导农民在流通领域实现就业。四川省建立劳务积累工制度,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五年实现劳动积累41亿个工日,相当于每年为300万劳动力创造就业岗位。
提高了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非农产业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培训,并与就业紧密结合,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山东青州市两年来层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其中有2000多人输往国外。
促进了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江苏省组织苏南苏北十三县市对口劳务交流,三年交流250万人次;广东省与四川省等劳动力输出省区合作,成立了九省区劳务协作组织,建立了华南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共同开展劳务输出输入管理服务。
我国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在土地不断减少、农业集约化程度提高的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会十分突出。劳动部提供的数字表明:到2000年末,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有可能达到1.4亿以上。因此,农村劳动力的开发就业将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会议提出,要实现“九五”计划中五年向非农产业转移4000万农业劳动力的目标,同时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统筹规划城乡就业,建立劳动力市场,调动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引导,为农村就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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