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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家财保险发生灾害事故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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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5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读者信箱

参加家财保险发生灾害事故怎么办编辑同志:
我家日前迁入新居,添置了不少生活用品,我在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参加了财产保额为3万元的家财长效还本保险,日后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灾害事故时,我作为被保险人应该怎么办呢?潘承光潘承光读者:
你来信中提出的问题很有普遍性,现解答如下。目前由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家财保险(含家财长效还本保险)为千家万户的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入保率逐年增加。
假若家中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如火灾、爆炸、暴雨、雷电等,或发生了有明显盗窃痕迹的被盗,造成家中入保财产损失时,作为一名被保险人首先应尽力救护财产、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公安部门报案。经保险公司和公安部门现场查勘、取证、确认后,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须由被保险人提供家财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财产购买时的原始凭证和与财产有关的单证,以及由公安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这样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经过认真、科学、规范的定损后,依据保险条款关于赔偿的规定,就可以予以合理赔付了。
这里须讲清楚的还有三点:一是保险财产出事地点必须与保险单载明地址相符;二是最高赔偿额以保险单财产保额为限;三是失盗后赔偿的财产,日后一旦找回,权益已为保险公司所有,本人如愿意要回该财产,可以将赔款退还给保险公司,不能又得财产又得赔款。
刘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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