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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里的“秤”缘何不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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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5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一袋榨菜标注净含量八十克,实际只五十五克;一瓶五香醋,标注净含量七百五十克,实际不足六百三十克——
包装里的“秤”缘何不准
韩乐悟
国家明令淘汰杆秤,代之以电子衡器,百姓为之叫好。然而他们很快发现,随着定量包装商品的增多,许多时候买东西是见不到秤的。那么,这些包装里的“秤”准不准?尽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在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上做手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并不罕见。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并已于今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虽然有关方面为此规定的实施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这从今年上半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的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结果中可知一二。
这次共检查了一千七百五十个生产企业和四千七百八十个销售企业的一万三千一百六十一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涉及肉类制品、粮食制品、干果、饮料和洗涤用品五大类,并包括一定比例的进口包装商品。结果净含量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二点八八。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定量包装商品整体的计量合格水平还不高,个别地区问题还比较严重。
在检查中发现,上海市场销售的浙江海宁斜桥万兴蔬菜厂生产的榨菜标注净含量八十克,实测只五十五克。山东潍坊广通食品厂生产的方便面标注七十克,实际只四十七点八克。有些厂家有意调低计量器具零点,故意造成每件包装品的负偏差,批量商品的平均负偏差问题尤为严重。甘肃省检查某企业生产的瓶装五香醋,标注净含量七百五十克,抽查平均负偏差为一百零四克,单件最大负偏差为一百二十克,是规定负偏差的八倍。
有关人士指出,检查监督不力是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在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经费问题,监督抽查制度化、规范化问题等。
据介绍,由于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查往往要破坏包装,并无法还原,因此,检查必须付给被检者抽样费。而目前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没有此项抽查经费,使工作难以正常进行,导致监督不力。另外,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法制管理是政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必须在各级监督机构中建立一种经常化的制度。但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只是在重大节日之前突击检查几次。由于平时抓得少,突击检查结果又带有一定的随机性,难以保证监督的效果。
另据了解,国家技术监督局要求下一阶段各级技监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贯彻规定的宣传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相应的自我监督机制,提高企业自主管理的能力,真正把企业依法加强自身的计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愿百姓早日对这些看不见的“秤”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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