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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报刊的一面旗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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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5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从1994年《江苏公安》改名为《警方》杂志至今,《警方》走过了一条短暂而不凡的创业之路,走出了一条高品位与大众化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成功之路。请看——
公安法制报刊的一面旗帜
本报记者苏宁
1993年夏季,素有“火炉”之称的南京市扬州路一号的一幢大楼里,几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的情绪,比室外40摄氏度的高温还要热烈。他们正在为一个即将诞生的新生儿命名,正在为它企划一个美好的未来。这里就是当时刚刚创刊、如今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公安部领导誉为“公安法制类报刊的一面旗帜”的江苏《警方》杂志编辑部。
创刊伊始,面对当时期刊市场特别是公安法制类报刊鱼龙混杂,许多冠以“法制文学”招牌的“地摊”读物纷纷出笼的局面,《警方》立志以威武刚正的形象压倒“人欲横流”、“血腥凶杀”的低俗趣味。他们坚持正面引导为主,杜绝负面效应;坚持高品位、高格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严肃性与可读性的有机结合,贴近读者,贴近生活。
公安法制类报刊离不开案例,但《警方》对案例的选择有自己严格的原则性:坚决摒弃那些刺激人们感官的凶杀、色情案件;案例的写作不能详尽描绘罪犯如何行凶作恶,以及公安机关破案的详细过程;报道的角度不是渲染案件中细节的丑恶和污秽。《警方》刊登的案例,要有助于弘扬正气,打击犯罪,惩治邪恶;有助于人们提高警惕、吸取教训,对案例背后的社会问题作深层次的思考;要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论理,以案压邪,以案扬善,以案颂警的目的。案例的总量不得超过全部稿件的20%。
原则制定起来并不难,难的是真正严格执行。一次,一位著名作家给编辑部寄来一篇“案例纪实”。文章构思精巧,文笔流畅,可读性强,但却存在对阴暗面和血腥场面渲染过多的严重缺陷。与作者商量让他改稿,遭到拒绝。怎么办?退稿吧,作者是国内外著名作家,不能随便得罪;发稿吧,文章确实不符合《警方》的既定原则。权衡再三,编辑部痛下决心:退稿!人是得罪了,但却保住了刊物的品位与格调。
作为一份警察写、写警察的杂志,《警方》始终注意围绕“警”字作文章。“警察家庭相册”、“我的警察家庭”、“警官生涯”、“我所经历的一案”、“警察文化人”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栏目构成了一道道《警方》特有的警界风景线。这些栏目的背后蕴藏着许多动人的故事。
《警方》创刊之初,在一次对烈士遗孀的采访过程中,一位英年早逝的公安分局局长的妻子告诉记者:“我们夫妻相濡以沫这么多年,只因丈夫工作忙,直到他病逝,我们都没有时间留下一张合影作为我们这个幸福家庭的纪念。这是我终身的遗憾。”时隔不久,《警方》牺牲每年十几万元的广告收入,拿出杂志的整个封二开辟了“警察家庭相册”专栏,受到广大民警的极大欢迎。不少公安基层单位的政委向编辑部反映,在《警方》登一张家庭生活照片,可以一年不用做思想工作。
“我的警察家庭”专栏上刊登的警察和其家人撰写的文章,一篇篇发自肺腑,情真意切。许多年轻姑娘看后被深深打动,写信给编辑部,要求帮助她们找一个警察做终身伴侣。有的民警的未婚妻甚至写来公开的情书,表示“我爱你一直到永远”。
春天的耕耘,带来了秋天的收获。1995年,正式创刊仅仅一年多的《警方》杂志就在江苏省首届“双十佳期刊”评选中,荣获“江苏省社科十佳期刊”。编辑部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警方》杂志的主编黄明曾说过:“杂志与人一样,是有品格的,而杂志的品格直接折射出人的品格。”《警方》品格是什么呢?讲政治是第一位的,同时追求高尚的文化品位,威武刚正中蕴含缕缕深情。政治、文化、情感,这三个品格正是中国警察的人格的真实写照。《警方》的编辑们用自己的作为谱写了一曲中国警察的人格之歌,这就是它成功的根本动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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