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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强调健全法规保护残疾人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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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强调
健全法规保护残疾人权益
本报北京10月15日讯记者李德金报道: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共同召开的全国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今天在京举行。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健全法规体系,重点将县、乡、村扶助残疾人规定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国务委员、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彭珮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今天召开的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既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纳入依法治理轨道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
彭珮云说,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实现国务院批准的《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提出的法制建设的任务目标。
司法部部长肖扬在会上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残疾人事业今后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重点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纳入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轨道;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使残疾人就地、就近得到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增强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展现了社会融和与文明进步的美好前景,为我国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创造了重要前提。我国残疾人事业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会上介绍了浙江省人大内司委、广州市司法局、无锡市南长区法院、武汉大学、黑龙江省桦川县等一批典型经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司法厅、残联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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