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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耕生产中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 东北区检查互助合作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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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4-04
第1版()
专栏:

在春耕生产中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
东北区检查互助合作工作
【本报讯】中共中央东北局农村工作部,在三月底召开互助合作汇报会,检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最近发展的情况,着重研究了怎样使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春耕生产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的问题。
东北区从去年八月到今年三月中旬为止,除少数地区以外,一般都开始了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在这个期间内,新建立了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等于去年原有社的二点四倍。其中包括蔬菜、果树、牧畜、人参、渔业生产合作社五百二十一个。其中由原来的合作社提升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四十五个;直接发展成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七十二个,加上原有的十个,共有一百二十七个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户数,占全区农业户数百分之四点五六。这些合作社分布于全区百分之三十六点四的村子里,其中有二百八十九个村,每个村参加合作社的户数超过该村总农户百分之五十。
根据各地汇报,新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由于互助合作运动的迅速发展,带来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使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就成为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会议研究结果,认为:巩固和提高的关键在于从改进技术来保证增产,并搞好经营管理和思想教育。对老社特别是一部分基础较好、规模较大、历史较久的老社,必须注意有条件地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作技术;根据生产发展情形和社员觉悟程度,适当扩大公共积累,更好地发挥生产潜在力。新社一般生产情绪都很高,但缺乏合理地组织劳动力和经营管理的经验,约有百分之十的社因建社工作比较粗糙,尚遗留一些问题。因此,必须抓紧春耕大忙以前的时间,切实解决现在还存在的问题,迅速转入生产。县、区领导应当有计划地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有效办法,组织新、老社交流经验,用老社带动新社。对那些农民自发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整顿和领导,凡有条件办好的都应当批准;对确实不够条件的,应热情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改组为常年互助组,并帮助创造条件。
会议同时检查了互助组的工作。部分县、区干部因为对全面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政策体会不深,有的只管建社,不领导互助组;有的把互助组的骨干抽出来建社,不顾后果,造成“建社垮组”的偏向;也有的机械地按计划办事,无视群众建社的要求,脱离了实际情况。针对这些情况,会议认为,应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县、区领导应有计划地按季分段整顿互助组、训练骨干分子,抓住技术指导、互利原则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巩固与提高的中心环节。此外,会议认为应加强供销、信用合作工作,使之能够跟上生产和互助合作的发展。
会议强调指出: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因此,反对任何孤立抓互助合作而忽视领导技术增产的现象,必须把广大农民当前高涨的社会主义热情,迅速引导搞好春耕生产,保证完成国家增产粮食与工业原料、副食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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