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阅读
  • 0回复

杭州明确亏损企业考核监督措施不扭亏不提拔调动连亏两年就地免职或降职安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杭州明确亏损企业考核监督措施
不扭亏不提拔调动连亏两年就地免职或降职安排
本报讯记者赵相如报道:杭州市为了进一步加大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目标,决定建立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
杭州市政府规定:在扭亏期间,企业主要领导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和平级调动,对经营管理不善、扭亏工作领导不力、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主要领导就地免职或降职安排。企业应根据亏损情况,减发或停发奖金,相应降低企业领导的工资。不准用公款购买各类小汽车或者长期租用小汽车为领导干部使用,从严控制企业领导人使用移动电话,并不准购买新的移动电话,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买商品住房,不准兴建、装修办公楼,不准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