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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乱收费,当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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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中小学乱收费,当禁!
今年4月至7月,祁阳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20个镇的20所中学和1所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除那所小学外,20所中学均程度不同地存在乱收费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政府向学生集资摊派。20所中学向学生收取集资建校款和民办教师工资款共85万元。各校标准不一,最少的每学期向每个学生收15元,最高的收55元。这类收费一般是镇政府直接派人到学校收取或委托学校收取,规定学生必须先交清镇里的集资款才能办理报名手续。集资建校,理应经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但各镇却未经任何手续,全凭党政领导一句话。
部门收费名目繁多。如体检费、防疫费、卫生费、电影费、学区活动费、照相费等。收费者既有县直有关部门,也有教育主管部门,有的还有“红头”文件,学校难以抵制。有些学校还借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学校班主任代收各种费用,另加2%至3%的手续费。据统计,全县20个镇的中学每年为各部门收费达21万元,学生人均负担15元至25元。
学校自立项目收费。近年来,学校自立项目收费越来越多,学生人均50元至100元,20所中学共收费67万元,诸如课桌或床铺添置费、购买发电机或打井费、实验押金、维修费、休息日补课费(人均30元至50元)、寒暑假补课费(人均20元至30元)、资料费、考试费、补考费,等等。有些学校收费以后,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添置教学设备,开支合理,群众还能谅解。但多数学校将这笔钱用于发放教师的各种补助,有的学校教师一个学期领取补课补助1000多元。
侵占学生利益的现象较普遍。有的学校收取学生稻谷、茶油、黄豆等不入帐,用假发票虚报学生伙食费开支,截留学生生活费用作教师补助、奖金。20所中学共截留学生生活费82万多元。如文明铺镇一中,有教职员工78人,在校学生984人(寄宿生747人),1995年上学期至1996年上学期三个学期共截留学生生活费17万多元,分发给教职员工,按寄宿生计算,人均被扣227.5元。
据调查,学校乱收费的原因主要在于:
经费不足。近几年,各级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缺口仍较大。特别是去年提出九年制义务教育达标以来,教育投入的资金缺口更大。全部靠农民集资,显然不够,于是就把学生作为集资收费的主要目标,“谁读书,谁出钱”。
盲目攀比。不少学校乱收费、乱发补助、奖金,几乎都源于攀比心理。有的教师与高收入的部门比,感到自己付出多,收入少,心理不平衡,便想歪点子增加收入。
监督不力。许多学校制止乱收费的规定、措施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讲在口上,在实际操作中,另搞一套,各种检查也常流于形式,使监督成为一句空话。一些学校的财务人员和主管后勤的领导甚至为学校领导出主意,逃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
中小学乱收费牵涉面广,必须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作出榜样,严格规范政府行为,不乱开口子并严格把关,对部门巧立名目收费,要坚决拒批;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对主要责任者要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予以惩处。湖南省纪委调研室 唐东平湖南祁阳县 张顺生 唐安宝 郑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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