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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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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4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
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贾奋勇、汪金福)国务院、中央军委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议案中说,为了保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中央军委法制局以“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为指导,以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根据香港驻军执行防务任务的需要,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拟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傅全有就这部法律草案作说明。傅全有说,1997年7月1日,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的规定,届时将派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部队进驻香港,执行防务任务。为了保证香港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制定香港驻军法是迫切需要的。
傅全有分别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和驻军、香港驻军的防务职责、香港驻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香港驻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等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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