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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之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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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3
第11版(文学作品)
专栏:

  蓝盾之光
吕永岩 白煜章
本溪位于平顶山下,太子河畔。这座山城,过去人们瞩目的是这里的铁,这里的煤。可是近两年,人们谈论最多的竟是这里的警察。走在街上,偶然碰见一个什么人,你客气地打招呼说:“请问本溪哪个行业的人最好?”“公安,警察。”人们都这么说,不管是白领智者还是蓝领丽人,也不管是胸佩团徽的中学生还是腰携钱褡看自行车的老婆婆。
每个城市都有关于警察的传闻,每个城市都有对于警察的议论。警察可以是春雨,也可能是秋风;是盛夏,也可能是严冬……
同是这座山城,1992、1993两年的民意测评,警察的群众满意率仅为30%和40%,1994、1995两年一跃上升到78%和83%。警察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由倒数第一变成了正数第一,转了一个180度的大弯。从最差到最佳,转机来自哪里呢?
事在人为。知情的人们说:转机在于决策的人,尤其是主要领导人。
1994年5月9日,本溪市公安干警刻骨铭心的一天。清晨上班的铃声刚刚响过,市局六楼会议室里就到齐了全局的副处长以上干部。没有人拖延时间,一切都临战一般的准时。敏感的人隐隐感觉到一种异常的气氛。
果然,新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喜朗声凛然地宣布:市局党委“打招呼”会议现在开会!
紧接着,李文喜一针见血,列举了各级领导中存在的分散主义、警令不通、政令不畅、软、懒、散、恋舞、贪酒、嗜赌、搞不正之风、闹无原则纠纷、违纪、违法等五方面的15种表现,同时郑重宣布:从现在起,谁砸公安机关的牌子,我们就砸谁的饭碗,绝不客气。
“动真格的。”人们似乎听过很多遍了。有人听麻木了,干脆,台上你讲你的,台下我干我的。你有三寸哗众之舌,我有一定应对之规。
上午11时40分会议结束,下午1时30分,李文喜就接到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
“我是群众,你们干警赌博,你管不管?”
“我们上午刚开过会,干警违法乱纪,当然要管。你说在什么地方?”李文喜斩钉截铁。
“在天桥酒店,三个干警,其中还有明山分局的副局长。”
这是一个考验。其实不仅仅是举报的人,还有更多的人眼睛在盯着李文喜,盯着局党委一班人。招呼打过了,有不听招呼的人,怎么办?
李文喜毫不犹豫,他马上找来局纪检负责人林启良。
“老林,你支持一下。”李文喜说,“有人举报,有干警赌博,在天桥酒店,你带人去”。
这是一位年近60的局党组成员,他听了李文喜的话,知道这个任务不同寻常,于是说:“能不能叫治安大队长来一下?”
李文喜又叫来治安大队长冯贵鹏,这也是一位年近60岁的老警官。
十几分钟后,山城群众目睹了一场罕见的举动:警车呼啸,瞬间包围了位于市中心的天桥酒店。警车里鱼贯跃出的警察,警衔一个比一个高。什么案子,出动这么多高级警察?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是:警察抓出来的居然也是警察。
警察抓警察,简直是一大景观。山城被轰动了。
趁热打铁,当即审问,铁证如山,参赌干警无从狡辩。消息很快传出,意想不到的人、意想不到的电话都来说情。也难怪,三名干警,唯一一名不挂长的也是市一级领导干部子弟。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鱼情看水情,这似乎是中国的古训。李文喜简直是抱了三只大刺猬。
说情风称不上飓,但至少也有八九级。那架势一点不比北大荒的“大烟炮”来得轻松。李文喜没动摇。李文喜第一不愿腐败,第二不想无能。腐败与无能似乎是一对孪生兄弟,这对孪生兄弟与李文喜无缘。李文喜当一天局长,就得为党、为人民负起一天的责任。
三天查清问题,第四天,市公安局党委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全局干警大会。处理警察,以往的惯例是只限于内部。据说这是为了维护警察的整体形象。李文喜和党委一班人不这么看。人心是秤。好影响和坏影响都是自己做出来的,不是别人说出来的。做得好自然用不着捂着盖着;做得不好,想捂也捂不住,相反,越捂影响越坏。所以李文喜指示有关部门专门请来报纸、电台的新闻记者,要对丑行来一个公开曝光。大会宣布给予三名参与赌博的违纪干警以免除职务、留党察看、留警察看并每人罚款3000元的处分。会议情况可以广播,可以见报。
“一枪打仨眼。”处理得是比较重的。李文喜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这么处理不行。警察赌博有许多都与受贿联系在一起。有人有求于警察,直接送钱太明显,于是就采取打麻将的方式,故意点炮,让你赢。所以这条道非堵死不可。我们提出把麻将从公安机关清出去,就是出于这种考虑。另外还有高消费,灯红酒绿。警察哪来那么多钱?高级酒店、桑拿什么的,有几个是花工资的?所以这条道也得堵死。”
后来有人把这次大会称为本溪市的“5·13”强震。这次震动几乎家喻户晓。但事实证明,这种震不但没有把公安局的整体形象震低了,相反却震高了。本溪人民从这次强震中看到了正义的力量,看到了真正共产党人的力量。
金子不会被人“舆论”成铁。能被人“舆论”成铁的绝不是金子。
“5·13”是一个开端。李文喜和党委一班人知道从严治警是篇大文章,也是一篇长文章,后面该作的还有很多。
尤其是不能光靠“打招呼”,更要靠制度。于是在李文喜与党委一班人的亲自参与下,《公安干警十条禁令》、砸不合格警察饭碗的“八条局规”相继出台了。不仅如此,局党委还瞄准了执法上的腐败,决心向其开刀。
“执法上的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市局副局长杨锡国如是说。
有罪的,只要钱花到位,就可以变成无罪。这不是虚拟的神话,这是活生生的现实。
案犯刘宝珍,因吸毒、贩毒,理所当然地被刑警队依法逮捕了。可是一个月以后,平山分局竟然将其大大方方地释放了。理由呢?精神分裂,无责任能力。
显然,这是花钱买来的所谓“精神病”。这种执法违法的行为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愤怒。很快,群众的举报信飞抵检察院。市局得知消息,立即组成专案组,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为了防止案犯脱逃,市局决定先将刘宝珍重新拘留待审。
有些问题查起来并不难,难的是有人不想认真去查。领导下了决心,搞鬼的人麒麟皮下很快就露出了马脚。
这是预审人员受贿从而对虚假的精神病鉴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搞的“跑、冒、滴、漏”。
结果,案犯还没锒铛入狱,受贿的办案人员先得到了严肃处理。受贿8000元的平山分局预审处的王琼被追究刑事责任,两名分别受贿4500元和3500元的干警被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并给予记大过处分。案犯经重新作精神病鉴定,被证实有责任能力,从而被判处入狱。紧接着,市局对上一年释放的53名精神病案犯逐个进行重新审核,发现其中有35人手续不全。为了纠正执法上的腐败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市局领导决定,拨出20万元办案经费,专门从北京大医院请来精神病专家,对有疑点的12名案犯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结果有11人与原结论不符,其中8人精神完全正常。
多么严酷的现实啊!
为了堵塞漏洞,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再度发生,市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如理顺办案秩序,收回企业保卫部门的预审权,将全市原来的8个有权放人的闸门统一收归市局法制处;建立人犯处理上的多层监督管理和追踪复查制度及错案追究制度。贪赃枉法,当时败露,轻的要被砸饭碗,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当时没有败露,过后还要复查,一经查出,仍然要被严办。让干坏事的人永远不得安宁,谁干坏事,谁就早晚是病。执行这些制度,本溪市公安局最多一年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达40起,辞退干警17人,开除留用3人,党、政纪处分35人,追究刑事责任和依法处理23人。
“警察查处警察”的景观不是演示一下就完事了。与制度相配套,本溪市公安局还设置了督察部和警务督察大队。这是一支内部执法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文喜每天上班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督察部明察暗访写出的《察访纪实》,从严治警成了李文喜每天都要过问的重要工作。有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此,李文喜和党委一班人主持制定了警务督察扣分标准70条。这70条囊括了干警的服务态度、警容风纪、秉公执法、内外礼节等10个方面,昔日难管的“空白地段”,如今也有了警戒线。督察队每天都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四处检查,发现问题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白、黄、红三色卡片登记警告。按规定:白卡一次扣分幅度为1—10分;黄卡一次扣分幅度为11—30分;红卡一次扣分幅度为31—60分。干警一年内累计被扣10分的,市局予以点名通报批评;达到30分的,离岗进行一周的教育训练;达到60分的,列为不适应人员进行待岗培训,培训后进行6个月的试岗,合格者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八条局规”、“十条禁令”、“七十条扣分标准”被本溪干警称为“八条高压线”、“十条电网”、“七十个雷区”。
有不肯真管的官,没有真管不住的事。两名科级干警发现另外两名干警参与赌博没有报告,市局发现后,不仅处理了赌博的干警,而且处分了知情不举的两名科级干警。这样一来,知情不举的人也越来越少了。违纪违法,四处都有眼睛盯着,想蒙混过关可不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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