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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实行金融机构负责人述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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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4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财贸专递

  罗山实行金融机构负责人述职制
本报讯人民银行河南罗山县支行坚持对金融机构负责人实行述职报告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负责人每年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报告自己的工作成绩和遵纪守法等表现,由群众评议,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再将结果报各金融机构上级单位,由上级以此作为调资、晋级、提升的重要依据。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对推动各金融机构的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姚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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