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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减轻农民负担必须标本兼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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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7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
减轻农民负担必须标本兼治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贾奋勇、汪金福)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一抓到底,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
这是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今天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报告时说的。
姜春云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农民负担加重的问题。特别是进入90年代,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些地方和部门侵犯农民利益,随意向农民伸手,以各种名目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摊派,引起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1992年底,根据当时不少地区农民负担日趋加重的情况,江泽民总书记在武汉召开的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李鹏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都就制止各种违反法规的集资和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993年,为了有效改变农民负担日益加重的状况,党中央、国务院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一律先停后清。同年,国务院明令取消中央、国家机关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以及43项达标升级活动,纠正10种错误的收费方法。
1994年,针对有些地区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有所放松,农民负担出现反弹的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1993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报告》,重申了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稳定不变。
1995年,为进一步遏制农民负担反弹的势头,国务院郑重宣布了减轻农民负担的“约法三章”。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力度。在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把农民负担重、定购粮价格低、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高作为“一高一低一重”三大问题一并治理。随后,国务院派出了五个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组,深入到5个省、11个县、22个乡、44个村,了解情况,督促政策落实。此后,中央又连续下发了三个减轻负担的文件,国务院还建立了由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了多次检查、督察和调研活动,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查办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从1992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专门下发了七个文件,组织了四次执法检查和多次案件督察,中央领导同志作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姜春云说,各地对减轻农民负担也抓得比较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实行了减轻农民负担党政领导责任制;二是出台了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法规;三是清理农民负担项目,取消了一批不合理收费;四是查处了一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案件;五是积极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项制度”;六是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
姜春云说,各级人大对农民负担问题非常关心,经常听取汇报,开展调研,督促检查,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这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督促和推进作用。
姜春云说,经过全国上下和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有关部门报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2年的5.2%下降到1995年的4.92%,劳均负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也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以内;一些地方社会负担上升过猛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有的地方已有所下降;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大多数得到及时严肃处理。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一个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社会舆论环境初步形成。
姜春云说,减轻农民负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能估计过高,负担过重仍然是当前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些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有些地方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不时抬头;二是中西部地区,尤其是粮棉主产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农户之间的负担水平很不均衡;四是个别地方干群矛盾仍然尖锐。
姜春云指出,农民负担过重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并不时出现反弹,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求过高过急,脱离实际;强调部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只讲“政绩”,不讲实际;机构庞大,吃“皇粮”的人太多;集体经济薄弱,有的村甚至是“空壳”;法规制度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在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的诸多原因中,最根本的有两条: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坚持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二是群众观念淡薄。
姜春云强调,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实行标本兼治,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下去。国务院对今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格禁止各种面向农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摊派,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杜绝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的恶性案件,切实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
第一,坚持现行农民合理负担的基本政策稳定不变。包括: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提留统筹费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政策稳定不变,农民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政策稳定不变。这三个稳定不变,不能因农业丰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而改变。
第二,严禁出台农民合理负担之外的各种集资、收费项目。严禁一切要农民额外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都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变相搞这类达标升级活动。严禁搞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均不得再出台任何加重农民负担的集资项目。教育集资必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坚决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控制数量、严格审批。兴修道路、电力、通讯等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集资、收费。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九五”期间,停止审批一切面向农村的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摊派行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订阅报刊和购买书籍,必须自愿、量力,不得强求。
第三,按照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改革提留统筹的计提办法。要尽可能实行以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收取提留统筹,并逐步过渡到按农户的实际收入收取。力争在明年内消除提留统筹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村。要坚决纠正农业特产税、屠宰税高定指标、层层加码和按户头、人头、田亩平摊征收,以及承包招标征收等错误做法。
第四,收取合理的税费,也要因时因地因户制宜。对遭受天灾人祸的困难户的税费,应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由此而减少的收入,不能分摊到其他农户身上。最后收多少钱办多少事。
第五,做好征收提留统筹的宣传、引导和说服工作。向农民收取合理负担范围内的钱物,必须讲明政策,讲清道理,说服农民积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严禁动用警力、械具,严禁派“小分队”、“工作队”到农民家里拿粮抓猪牵牛扒房等错误做法。更不准发生打人、体罚、拘押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加强民主监督。从明年开始,全面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预决算、监督卡、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切实做到定项限额、凭卡收费、专款专用。加强提取、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大力推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最基本的是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进行监督。提留统筹的收支帐目必须公开,定期向农民公布。对农民要求查帐要持欢迎态度,对农民因不合理收费和非法行为的上诉,要及时受理。
第七,精兵简政。减轻农民负担,必须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裁减超编人员,减少吃补贴的干部职数。
第八,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多种途径开辟财源,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多为农民服务,减轻农民负担。
第九,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因地制宜逐步推行。
第十,尽快纳入法制化管理。通过立法,可以更好地明确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可以更好地规范政府和行业行为,防止农村“三乱”;可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手段,有效地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姜春云表示,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出极大的努力,关键是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不懈地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抓下去,一抓到底,抓出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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