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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忠诚卫士——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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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党的忠诚卫士
——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
中央纪委宣教室新华社会记者人民日报记者
在江苏省纪委书记岗位上工作了8年的曹克明,以自己的出色工作赢得了人们的敬重,把他誉为“党的忠诚卫士”,称他:“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是一心一意,对反腐败斗争一身是胆,对待群众是一往情深,对待工作是一丝不苟,对自己的要求是一尘不染。”
为捍卫党的纯洁性,同腐败分子进行不懈的斗争
曹克明同志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在纪检战线同消极腐败现象坚持不懈地斗争了8年。他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江苏大地上为人们广泛传颂。这里,我们先从他是如何在省委的领导下组织江苏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同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的腐败分子作斗争谈起。
1994年6月23日,一封省纪委信访室编印的《信访情况》上摘登的群众来信,引起了曹克明的注意:有人举报北京兴隆实业公司所属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成立以来没做过一笔生意,靠支付高达60%的年息,大搞非法集资活动。
曹克明对来信反复作了分析研究,他凭自己的经验和政治上的敏锐判断,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很可能与投机、诈骗有关系。
“查,立即派人核查!”他果断地写下这一批示。随后,他又请省纪委主管信访的副书记组织人员,立即对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7月13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曹克明关于调查组调查情况的汇报后,决定将新兴实业总公司案件作为全省第一大案来查处。由曹克明负责抓总,省纪委牵头,从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等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调查组。并决定由当时的省纪委常委、后任省纪委副书记的季奎顺为调查组组长。
7月15日,调查组进驻无锡。经过13天的内查外调,从反馈的情况看,案情越来越复杂、严重。于是,曹克明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无锡之行……
一到无锡,曹克明顾不上休息,立即听取案情汇报。办案人员讲到,邓斌已买好了到武汉的飞机票,主犯邓斌乘机离锡在即。曹克明深知,如果主犯发生不测,将会给案件的查处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也是工作上的大失误。因此,设法拦阻邓斌离锡成了燃眉之急,必须当机立断。他马上召集有关部门及无锡市委领导商讨对策。经过周密细致的安排,终于及时控制了主犯邓斌,保证了案件的查处。
针对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的案情和办案可能产生的影响,曹克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对查办此案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对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
省市委工作组一成立,他就明确提出查处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要以审计开路、以查案突破、以资金清退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的思路。省市委工作组从省、市、县三级审计部门抽调260余名专业人员,对新兴实业总公司本部及有关涉案单位帐册进行全面审计,查清了集资底数,发现了大量的违法违纪线索。在审计过程中,曹克明又不失时机地提出边审计、边催款的意见,并亲自协调解决催款中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集资地区的社会稳定,保证和促进了经济发展。
在查处无锡非法集资大案中,曹克明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从查案的总体部署,到工作的具体安排,从材料的审阅,到案犯的吃住、身体和精神状态的了解,他都做得十分周到细致,从不掉以轻心。他认真而又有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指示精神,8次带领省纪委有关同志上北京向中央纪委汇报案情和听取指示。一年多时间里,他先后36次到无锡具体指导案件查处工作。曹克明对重要案犯交代的材料逐一加以审阅。发现疑点和新的线索后,态度坚决,穷追不舍。
在曹克明等全体调查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案件终于告白天下。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从1989年成立到1994年6月,先后非法集资达32.15亿元;涉及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河南等7个省市,有13个省与之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直接发生关系的有368家企业;全案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79人,其中因严重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23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在中央纪委调查组的大力支持下,在深查新兴实业总公司大案的同时,还揭露出一批大案要案和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扩大了反腐败斗争成果。
熟悉曹克明的人都知道,他查办案件既坚决果断,又深入细致,任何可疑之点都难逃他的眼睛。1993年,查处的珠海翡翠宝石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少铭特大诈骗案件,就是他通过蛛丝马迹破获的。当时,省联合信托投资公司驻珠海办事处主任张沂接受了李少铭的贿赂12万元后,便将1000万元的人民币贷给了李少铭,而这笔巨款却迟迟未能归还。案发后,才发现贷款担保书不是深圳工商银行行长的签字,而是李少铭伪造的。
曹克明深感问题的严重,一面很快召集纪检、公安机关案件协调会,进行研究部署,将张沂抓获归案;一面向中央纪委、公安部汇报。公安部于6月决定让珠海市公安局立案。就在李少铭被抓后关押期间,珠海翡翠宝石有限公司一位副总经理称:“只要江苏方面同意将李少铭取保候审,立即归还1000万元,外加100万元的利息。”这时,有人讲:“他们同意给钱了,我们江苏又没受损失,要不放人算了。”
针对这种看法,曹克明向大家讲明道理:案犯既然能在江苏搞诈骗,也就有可能在别的省、市搞诈骗。不查清问题就放人,放出去了会危害其他地方。办案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不能只顾地方利益。按照曹克明的要求,为了把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办案人员赴安徽、下珠海、奔广州,几经周折,终于又将李少铭的俩同伙抓捕归案。在人证、物证面前,李少铭交待了自己的罪行。他曾是一名被公安机关追捕的在逃犯,几年间,先后在其他省市诈骗1.4亿元,还有1.7亿元有待查清。
“有案不查或不认真查就是失职,该查好的案子查不好也是失职。”这是曹克明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在他的直接领导指挥下,仅这一年,全省查处的大要案就有十来起,如金中富国际期货交易公司诈骗案;连云港市经济联合开发公司总经理汪锡忠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香港宝联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晓春特大走私案等。
在省委的领导下,曹克明率领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与腐败分子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近年来,江苏省查处了千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6起,涉及400余人,违法违纪金额达50多亿元。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十几亿元的经济损失,而且促进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反腐败的信心,优化了经济建设的环境,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严肃党纪,绝不能搞“下不为例”
1993年8月底,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刚一结束,曹克明就匆匆地踏上了返程的火车。
这次会上,中央纪委针对当前的实际问题,经党中央批准第一次提出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
回到南京后,曹克明把会议精神和如何结合江苏的情况进行落实的打算向省委汇报后,立即主持召开了省纪委常委会。会上,常委们认真讨论了如何落实中央纪委“五条规定”,并从江苏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各级领导干部又加上“三条要求”,即不准在省内日常公务活动中大吃大喝、公款宴请;不准违反规定分房、购房、建房和高标准装修住房;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换乘进口豪华轿车、平调和接受赠送的轿车。
“规定”一公布,一些人表示不理解:“我们现在经济发展这么快,对外交往多,领导干部坐的车子好一点,无须小题大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纪委已经规定了五条,你曹克明偏要再加三条,这不是节外生枝吗……”
种种意见,使曹克明陷入了沉思:清车工作还没开始,闲言碎语就已经不断涌来,无疑会给今后的工作增加难度。但是,曹克明绝不是那种遇到一点困难就屈服退让的人。他清楚地记得,当组织调他到省里当纪委书记的消息传出后,一些好心的同志曾劝过他,纪委工作得罪人,不好做,要他慎重考虑。当时他曾毫不含糊地说:“为了党的事业,得罪一些人是难免的,革命先烈连牺牲都不怕,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得罪点人怕什么呢?”
清车工作开始了,省五套班子成员和省级机关带头更换违规车辆。南京市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使用的9辆进口豪华轿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全部处理完毕。曹克明抓住这一典型,在全省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宣传。
然而,事情并非都是一帆风顺的。有的市由于经济比较发达,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乘坐的是进口豪华轿车,市委主要领导又迟迟不肯将乘坐的豪华轿车换下来。有人还提出:“能不能来个‘下不为例’?”“不行,‘下不为例’是‘下必为例’的翻版,时间一长,就会变本加厉,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经过细致地工作,那些等待观望的同志打消了幻想,纷纷按规定换了所乘汽车。
历时4个多月的清车工作,曹克明夜以继日地到下面检查,他每到一个地方和部门就打招呼、提要求,督促这项工作落实。全省当年共清理出违反规定购买和换乘的进口豪华小轿车485辆。此后,曹克明又组织人员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乡镇)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和换乘的豪华小轿车,作了进一步清理纠正,全省共清出违规车850辆,对新发现的问题又及时作了严肃处理。这种“清理不留死角,纠正不留尾巴”的作法,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由此给曹克明送了个“铁书记”的雅号。
这一年2月下旬,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作出了“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用公费出国(境)旅游”的规定,曹克明感到:这是一个契机,刹住此风就从这里开始。于是,曹克明让省廉政办及时向全省转发南京的做法,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天傍晚,一封电报引起了正在批阅文件的曹克明的注意。电报举报,某市7名贫困县的土地局长要到美国洛杉矶“考察土地利用情况”,每人已交费3万多元,办好了出国手续。曹克明马上打电话给省廉政办负责人,要求他立即与省外办联系,通知该市政府:取消这次赴美之行,把护照和所交的钱要全部追回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来往急剧增加,一些人想在洗车上搞“生财之道”,拦路强行洗车的不正之风发生了。省政府作出决定,下决心刹住拦路强行洗车这股歪风。曹克明立即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这一工作。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数次晚间乘车外出明察暗访。
一天夜晚,在去镇江的路上,曹克明发现路边的洗车站,专门拦截外地汽车强制清洗。他让司机小赵停下来,自己徒步走上前,与洗过车的外地司机交谈起来:“你们常跑这条线吗?”“是的,每次路过都要强迫掏钱洗车。”他在征得外地司机同意后,把洗车发票留下了,并要求洗车站停止强行洗车后,才乘车离去。汽车行驶半个小时后,曹克明又让司机调转车头,驶回刚才那个洗车站。到那里一看,他的担心被证实了。这个洗车站依然“我行我素”……
这一夜,曹克明为此来回转了3次。第二天,就此问题作了研究后通知省廉政办“立刻整顿洗车站”。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全省39个洗车站中相当一部分因拦路强行洗车而受到严肃整治,6家被通报,12家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党的纪检工作,是同腐败行为作斗争。责任很重,困难也很大。但曹克明坚信,克服工作中的困难,除了靠自己的毅力外,紧紧依靠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是的,江苏省之所以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明显成效,曹克明和省纪委一班人之所以能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是同省委的指导思想和坚决支持分不开的。省委书记陈焕友在谈及此事时说:“如果经济发展了,而社会问题一大堆,就像小平同志讲的‘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那么经济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江苏省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所以,省委是始终支持和发挥好纪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的”。
在省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这些年来,江苏还对超范围使用公安、武警车号牌,超标准装修住房,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等等歪风,都进行了较好的治理。
兢兢业业、出色地为党工作,牢牢把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
曹克明曾说,把工作搞好,这是我最大的乐趣。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价值观和人生追求。他干什么,爱什么,干什么,专什么。而且干得相当出色,获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称号——
1984年11月,航天部授予他劳动模范称号;
1986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他“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称号;
1986年5月,江苏省委作出向南京晨光机器厂学习、向曹克明同志学习的决定;
1986年6月,江苏省政府授予他文明标兵;
1986年10月,江苏省政府授予他绿化先进工作者;
1987年12月,航天部授予他优秀经营管理开拓奖等等。
曹克明到纪检战线工作后,始终牢记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迅速发展生产力。因此,江苏省纪委在曹克明带领下,十分明确反腐败要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反腐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他们从指导思想到实际工作都始终注意把握三条: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深入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领域中开展工作;二是对改革、建设中出现新问题,把握“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三是克服消极现象与发扬积极因素相结合。
除了在查办大要案、纠风和执法监察中注重为经济建设服务以外,江苏省纪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解决亏损企业有关问题,在实现扭亏增盈上做了出色的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已剖析整顿非正常亏损企业2766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29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337件,已有16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66人受到纪律处分。追缴违法违纪金额2.3亿多元,为企业收回欠款3.3亿多元,使819家企业扭亏为盈。
曹克明认为,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查案子,而且应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他选择东海玻璃厂这个亏损大户和吃补贴的东海县作为联系点。经过认真调查得知这个厂存在管理不善和技术落后等问题,每年亏损800万元,总亏损了2000多万元,1200多名职工人心不稳,再下去就将破产。素有工厂管理经验的曹克明认为,这个厂可以救活,关键是资金和技术改造问题。在曹克明的帮助和全厂职工的努力下,一方面进行整顿,一方面搞技术改造。不到半年,东海玻璃厂整顿大有成效,技改成功,当年就扭亏为盈,1993年创利3264万元。他们还清了债务,在连云港由亏损最大的户变为盈利最大的户。
曹克明就是这样的一位“党的忠诚卫士”,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他恪尽职守,战斗在党所安排的岗位上。他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出色工作,得到党组织的褒奖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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