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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商业”挤“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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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2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别让“商业”挤“文化”
武警云南省总队姚林昌
今年八月,我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云南昆明市东北隅的太和宫金殿游览,发现那里的“文化”差不多全被“商业”赶跑了。五年前我曾到此游览,进棂星门,北厢房里陈列着传说是清初平西王吴三桂使用过的大刀和宝剑,南厢房里展出一组栩栩如生的人物泥塑,演绎的是明清以来修建太和宫金殿的历史、传说故事。看过这些展出,游人可获得文化、娱乐双重享受。现在走入棂星门,北厢房变成了出售各种雕、画工艺品的商店,南厢房的南墙被拆掉,里面也在卖工艺品。就是金殿前用云南东川红铜铸成的日月和北斗七星金属旗下,两边也建了商店,里面卖起了各种商品甚至包括迷信用品。近年来,我到外地参观旅游,发现不少旅游点也有类似情况。
在名胜古迹附近适当开设一些商业网点,我并无异议。这样,既能满足游客需要,也使管理单位增加经济收入。但是,设立商业网点一定要适度,应在保证与名胜古迹有关的文化展出、宣传的前提下进行。
名胜古迹最吸引游客的是它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品位。那么,为什么与此密切相关、多方面展示名胜古迹魅力的古物陈列、宣传等反而被取消了?据了解,是名胜古迹管理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所致。舍本逐末的结果,名胜古迹的文化内涵越来越小,败了游客的兴致,恐怕减少或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主要上缴国库的门票收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和提高名胜古迹的文化品位,把挤走的文化请回来,于人于己于国于民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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